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手机被偷警察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手机被偷警察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手机被偷,恐怕不是小事,因为很多的信息都与手机关联,手机被偷有可能意味着个人信息暴露,因此,当手机被偷时,我们应该及时报警。那么手机被偷警察办案程序是什么以及手机找到后如何要回,我们向你解答。
  
  一、手机被偷警察办案程序
  
  1、报110后,110通知当地派出所,再由派出所人员向你询问事情经过。
  
  2、派出所可以根据手机价值情况(法律规定的1000元起为盗窃案)、根据盗窃手机情节(校内,高中生,未成年人,学校是否可以解决)来判断案情,再由案情判断责任人的责任,是否构成刑事案件,再根据责任情况决定是否立盗窃,如果立案,还要根据案情决定立的是行政案还是刑事案,如果是行政案,可能需要单位协助解决,如果是刑事案,派出所安全解决。
  
  3、如立行政案后初查:明确行为人后,调查取证,证据确凿的,追究行为人责任,由派出所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4、如立刑事案后初查:明确嫌疑人后,调查取证,证据确凿的,移交检察院追究嫌疑人责任,后由法院判刑。
  
  如何判断是否立为刑事案件可参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通俗来说,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二、手机找到后,如何要回
  
  被偷手机已经在公安局的,失窃者可以直接向公安局申请要求发还,并应提供能证明手机归你所有的证据,经公安局查实确实是你失窃的手机的,在公安局对手机进行估价等方式进行证据固定后,就会将手机发还给你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有关犯罪事实查证属实后,对于有证据证明权属明确且无争议的被害人合法财产及其孳息,且返还不损害其他被害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不影响案件正常办理的,应当在登记、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和估价后,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开具发还清单返还,并在案卷材料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发还清单和被害人的领取手续存卷备查。
  
  领取人应当是涉案财物的合法权利人或者其委托的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应当出具委托书。侦查人员或者公安机关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代为领取。
  
  查找不到被害人,或者通知被害人后,无人领取的,应当将有关财产及其孳息随案移送。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都明白了手机被偷警察办案程序是怎么样的,我们应该积极主动的报警,否则自身的信息安全就会面临很大风险。您在平时中应该充分注意到这一点,不要以为手机被盗是小事,要提起重视。
总结:手机被偷警察办案程序是怎样的手机被偷,恐怕不是小事,因为很多的信息都与手机关联,手机被偷有可能意味着个人信息暴露,因此,当手机被偷时,我们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预售商品房怎么进行转让
      预售商品房怎么进行转让房地产市场上,期房是很多的。有些房子刚刚奠基就开始预售了,很多买房人看中了房子的某些优点而选择买房,可是买了房子后出于经济或者其他方面的考虑又想要把已购的房屋......


·行政赔偿责任有什么构成要件
      行政赔偿责任有什么构成要件一、行政赔偿责任有什么构成要件(一)主体要件实施行政侵犯行为的人,必须是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


·噪音污染的侵权责任如何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确定1、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2、标准值城市5类环......


·是不是离婚了可以不给抚养费?
      在孩子缺乏独自生活能力以前,父母对孩子承担着抚养义务,需要负责孩子在生活、教育、医药及其他生活方面的费用花销。即便夫妻关系发生变化,处于离婚状态,在一定时期内这一义务仍然需要夫妻双......


·2023年认缴的注册资本怎么做账?
      认缴的注册资本怎么做账?所谓认缴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具体是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会计人员记账还是要谨遵准则,准则中......


·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条例内容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条例内容是什么?尽管现在城市化越来越重,农村还是存在的。农村土地是如何管理的呢?承包制作为一种时下很重要的管理模式又是如何实施?承包制应该是一种集合您力量,共同......


手机被偷警察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