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遗嘱见证人要求有哪些?条件是怎样的?

  在一些案件中,需要见证人对案件事实本身的有关情况作证。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订立遗嘱时也需要有见证人在场,见证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下面笔者为您详细介绍一下遗嘱见证人的要求,您可以了解一下相关要求。
   一、遗嘱见证人要求是什么?
   (一)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l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l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二)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他们与遗嘱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一般来说,他们在场不利于遗嘱人毫无顾忌有受外界影响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因此,法律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也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二、遗嘱见证的流程是什么
  遗嘱见证的流程如下:
  1、做询问笔录。
  2、审查委托人提供的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
  (2)委托人的户口薄;
  (3)委托人的结婚证;
  (4)委托人合法财产的相关证明;
  (5)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见证律师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请立遗嘱人出具神志清醒,能够立遗嘱的医学证明或出具承诺书。
  4、与委托人签订协议和授权委托书
  5、约定见证时间、地点。
  6、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
  7、立遗嘱人立遗嘱或指定代书人代书遗嘱并签字按手指印,见证律师签字(如代书遗嘱的代书人签字按手指印)。
  8、制作见证书,两名当场见证的律师签字,过后律师事务所盖。
  9、对前款(第7条)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并刻成DVD光盘留存。
  10、见证书交当事人和、或遗嘱执行人并签收《送达回证》。
  11、律师遗嘱见证事务所审查见证书及见证材料,归档保存。
  在生活中,您在订立遗嘱时,遗嘱见证是订立过程中的一个问题,您了解一下遗嘱见证人的要求是非常有必要的,上文就是关于见证人的具体要求。要想订立的遗嘱生效且具有法律效力,就必须按照法律相关的规定来实施操作。
总结:在一些案件中,需要见证人对案件事实本身的有关情况作证。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订立遗嘱时也需要有见证人在场,见证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下面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民事诉讼书怎么写
      民事诉讼书怎么写民事诉讼起诉状主要内容包括原告、被告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署名和时间四项内容。(一)民事诉讼原告、被告基本情况1、自然人原告、被告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


·公安机关治安调解程序规定是什么?
      公安机关治安调解程序规定是什么??1、公安机关在调解治安案件时,应当收集证据,查明事实,以事实为依据。2、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调解,也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人参加调解。委托他人参加调解的,......


·共同开发土地承包合同样本怎么写?
      共同开发土地承包合同样本怎么写?共同开发土地承包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开发项目项......


·第二次起诉离婚可以请律师吗
      在感情速食的年代,闪婚闪离的现象已经非常普遍,但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并没有叛离,半年后,您就需要进行第二次起诉离婚,那么,就有人要问了,第二次起诉离婚可以请律师吗?如果本人有事抽不......


·没有建房手续一定是违建吗?收到期限拆迁通知书后该做哪些事?
      一、没有建房手续一定是违建吗?收到期限拆迁通知书后该做哪些事?  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怎么办?虽然《限期拆除通知书》一般都规定在某日前自行拆除,否则便强制拆除,但其实不用过于紧张,因为按......


·太原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太原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由统一年产值和补偿倍数两部分构成,各县(市、区)内分区域年产值标准是计算征地补偿的依据,分为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


遗嘱见证人要求有哪些?条件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