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企业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内容是什么?

  企业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内容是什么?
  
  债权是指企业收取款项的权利,一般包括各种应收和预付款项等;债务是指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企业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现实义务,一般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和预收款项以及应交款项。
  
  一、应收及预付款项
  
  (一)主要账户设置
  
  1、“应收账款”账户。
  
  2、“应收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3、“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属于损益类性质,用来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
  
  4、“其他应收款”用来核算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5、“坏账准备”账户属于资产类性质,它是“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账户的一个调整账户。贷方登记增加额,借方登记减少额。
  
  6、“资产减值损失”账户属于损益类性质。主要用来核算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二)主要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
  
  1、应收账款发生和收回的账务处理
  
  2、应收票据发生和收回的账务处理
  
  3、其他应收款发生和收回的账务处理
  
  4、应收款项减值(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应当将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
  
  (1)当期应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的计算。当企业采用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时:
  
  当期应计提坏账准备=期末应收款项余额×坏账准备计提率-(或+)“坏账准备”账户的期末贷方(借方)余额
  
  (2)计提坏账准备的账务处理。
  
  二、应付款项
  
  (一)应付账款
  
  (二)应付票据
  
  (三)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包括内容: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租金、应付租入包装物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及暂收所属单位与个人的款项等。
  
  三、应付职工薪酬
  
  (一)主要账户设置
  
  1、“应付职工薪酬”账户属于负债类性质,主要用来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货币性职工薪酬以及非货币职工薪酬等。
  
  2、“其他应付款”账户。
  
  (二)主要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
  
  1、计提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
  
  2、发放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
  
  四、应交税费
  
  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等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进行核算。
  
  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实际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如在借方,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一)主要账户设置
  
  1、“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等,主要用于核算相关税费。
  
  2、“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属于损益类性质,主要用来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该账户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二)主要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
  
  1、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1)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2)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小规模纳税企业的特点: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一般情况下,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小规模纳税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增值税额。
  
  小规模纳税企业购入货物无论是否具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支付的增值税额均不计入进项税额,不得由销项税额抵扣,而计入购入货物的成本。
  
  2、应交营业税及其附加的账务处理
  
  五、借款
  
  (一)主要账户设置
  
  1、“短期借款”账户。
  
  按月预提利息费用时,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实际支付利息时,根据已预提的利息,借记“应付利息”科目,根据应计利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根据应付利息总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短期借款到期偿还本金时,借记“短期借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长期借款”账户。
  
  3、“财务费用”账户属于损益类性质,主要用来核算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
  
  4、“应付利息”账户。
  
  (二)主要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
  
  1、短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1)短期借款借入的账务处理。
  
  2、长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1)长期借款借入的账务处理。
  
  (2)计提长期借款利息的账务处理。
  
  (3)支付利息及归还长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通过我们对企业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相关知识的介绍,相信您对企业债权、债务的含义、发生和结算有了清晰的认识。我们要知道,企业债权债务的发生是企业经营活动中非常重要的部分。财务工作人员必须要正确、及时办理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工作,否则稍有不慎将给公司企业带来巨大损失。
总结:企业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内容是什么?债权是指企业收取款项的权利,一般包括各种应收和预付款项等;债务是指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企业需要以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婚前买房究竟需不需要公证
      在现代社会中,男男女女们的婚姻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法律意识也逐渐增强了,认为做婚前房产公证能有效的维护自己的私有财产,不让个人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那在法律上婚前买房究竟需不需......


·天津市征地补偿标准内容
      天津市征地补偿标准内容在城市化进程迅猛的今天,各个城市都面临着征收土地的情况,每个地区因为当地的发展情况和经济水平,对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都不一样,需要进行区别对待。那么以下的我们为......


·发生交通事故拘留多久?
      一、发生交通事故拘留多久?《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


·债权人仅起诉担保人,主债务人作为第三人可以吗
      债权人仅起诉担保人,主债务人作为第三人可以吗?一、债权人仅起诉担保人,能否把主债务人作为第三人有观点认为,债权人有权仅起诉担保人一人,但主债务人与本案有直接的牵连关系,其也有权参......


·房产继承过户费要多少?
      房产继承过户费要多少?房产继承过户费要几千元不等,继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


·关于辞退试用员工的工资何时发放
      关于辞退试用员工的工资何时发放新劳动法无此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此规定,应在辞退员工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企业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内容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