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抵押权具体内容
反担保抵押权具体内容 一、反担保定义
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担保人作出清偿。它反映了两者之间的权益关系。在保险业务中,保险人为保险标的出具的付款担保中,通常都包括被保险人应承担的部分,也就是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出具其自负责的担保证明,即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反担保。又称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权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
二、反担保抵押权的具备要件
1、是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是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是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是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
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
三、抵押权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①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
②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
③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
④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
上文就是反担保抵押权相关内容,总而言之,反担保抵押权只有在存在反担保时才会出现,反担保抵押权是为了确保担保人的利益而进行的,抵押权的实现只有在债务人履行期满却没有偿还债务的时候,当然债务人未能清偿的原因不是因为债权人造成。
总结:反担保抵押权具体内容一、反担保定义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创业公司融资时如何分配股权?
创业公司融资时如何分配股权?创业公司融资时分配股权是按照股东出资比例来进行分配的,一般情况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
·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有哪些风险
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有哪些风险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最终目的自然是要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而在我国对于这类的不动产,取得所有权就需要办理相应的房产证。而此时要是手续不全的话,可......
·一、签无期限劳动合同怎么签?
一、签无期限劳动合同怎么签?签无期限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协商确定合同内容后签订,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一般会有的期限,但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有没有对劳动合同的期限作出规定。当法律规定的可以......
·一、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误工费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
·如今劳务的形式多种多样,也就为我们提供了更多工作机会。我们从
如今劳务的形式多种多样,也就为我们提供了更多工作机会。我们从事各种劳务所得的报酬就是所谓的劳务费用,那么您知道劳务费用构成包括哪些吗?我们所说的应付职工薪酬和劳务费用是一样的吗?相信......
·违法发放贷款罪受害人欠几十万不还怎么判
违法发放贷款罪受害人欠几十万不还怎么判违法发放贷款罪受害人欠几十万还不上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最高法院关于信用卡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
反担保抵押权具体内容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