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程提成纠纷可以走劳动仲裁吗

  工程提成纠纷可以走劳动仲裁吗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和律师诉讼参与率的提高,民事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对于工程提成纠纷日渐增多。通过对工程提成纠纷是否能进行劳动仲裁进行分析,下面律师就工程提成纠纷可以走劳动仲裁吗这一问题的相关规定制度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此项制度,我们会及时、便捷地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一、提成款纠纷的争议性质属于劳动争议
  
  《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提成协议后,用人单位应按照协议约定向劳动者给付基本工资及提成款。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期或未足额向劳动者支付提成款而形成提成款纠纷,该纠纷的法律性质是劳动争议还是普通的债权债务纠纷呢?有关提成款的约定是劳动权利义务的重要内容,提成款纠纷系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应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提成款纠纷应先由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方可受理,人民法院不可以直接受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提成款纠纷。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提成款纠纷应先由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方可受理,人民法院不可以直接受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提成款纠纷。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应当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提成款纠纷应先由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方可受理,人民法院不可以直接受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提成款纠纷。
  
  二、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提成款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还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对此作了详细的规定,即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因此,由于提成款属于计件工资的主要方式之一,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提成款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提成款外,还需支付相当于提成款25%的经济补偿金。
  
  三、提成款纠纷的举证责任问题
  
  对于提成款的主张存在一个举证责任问题。《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举证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因用人单位减少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由用人单位对未发生减少的事实进行举证。劳动争议案件普遍的特点就是标的额普遍不是很大,但是涉及法律关系复杂,处理难度大。由于劳动者属于弱势的一方,相关的证据多数掌握在用人单位手里,用人单位拒绝提供,造成了劳动者举证不能,从而败诉的很多。同时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以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同一问题,不同时期又有不同的政策法规规定,因而适用起来存在相当大的难度。
  
  
  在我代理的劳动案件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的争议:
  
  1、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
  
  2、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的;
  
  3、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四、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以及经济赔偿金的;五、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六、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七、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从而用人单位扣留劳动者档案,不办理保险转移引起的争议。主要就是这七个方面,还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等案件,由于数量较少,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关于工程提成纠纷的案件在逐年增长,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这一现象日益严重。以上便是关于工程提成纠纷可以走劳动仲裁吗这一问题解决的相关制度问题,当然现实生活中的情况复杂多样,
总结:工程提成纠纷可以走劳动仲裁吗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和律师诉讼参与率的提高,民事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对于工程提成纠纷日渐增多。通过对工程提成纠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在什么情况下,抚养人的变更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
      在什么情况下,抚养人的变更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人民法院支持抚养人的变更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


·怎么对寻衅滋事与故意毁坏财物区别
      怎么对寻衅滋事与故意毁坏财物区别一、怎么对寻衅滋事与故意毁坏财物区别1、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和目的不同寻衅滋事罪的动机是寻求精神刺激、逞强好胜、随心所欲毁坏财物等,其目的是为了发泄......


·诈骗罪入刑要求网络诈骗多少
      诈骗罪入刑要求网络诈骗多少金额1500符合吗谈起网络诈骗,现在的人们一定不会觉得陌生。因为网络诈骗早已渗透进了网络的各个角落,无论是上网浏览新闻,与朋友网上聊天或者是网上购物都有网络诈......


·海事海商案件港澳台的管辖权归属于谁?
      虽然海事贸易存在着风险,但是我国立法机关并没有禁止不能在海上从事经济行为,一些没有经验的商事经验者,会增大事故发生的概率,在权益受到侵害之后,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得到救济,对于海事海商......


·盗掘古墓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怎么样的?
      盗掘古墓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怎么样的?盗掘古墓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非法集资案件的一般处置程序是怎样的?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多发,给不少人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这类犯罪活动对社会和家庭的危害很大。如今各地政府都重视对非法集资案件的处理,纷纷成立专案组,协调公安、银行等部门,加大对非法......


工程提成纠纷可以走劳动仲裁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