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的处理是有一定的时限的,所以,我们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

  交通事故的处理是有一定的时限的,所以,我们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一定要及时报警或者及时解决。那么,交通事故多少天不去处理会自动撤销呢?交通事故索赔的步骤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交通事故多少天不去处理会自动撤销
  
  没有特殊原因的话,伤害发生的那天起,时效一年。财产损失期效为两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索赔的步骤
  
  交通事故后,保险索赔是个较为复杂的过程,交通事故专业律师提醒您,一定要注意汽车保险索赔程序:
  
  (一)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出具证明材料。
  
  (二)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
  
  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三)赔付规定之全部损失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四)赔付规定之部分损失
  
  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2、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五)赔付时间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关于交通事故多少天不去处理,会自动撤销这个问题,我们要注意,一般情况下,伤害处理的时效一般是一年,财产损失期效一般为两年,所以,在这里我们也是提醒您,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一定要进行及时处理
总结:交通事故的处理是有一定的时限的,所以,我们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一定要及时报警或者及时解决。那么,交通事故多少天不去处理会自动撤销呢?交通事故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信用卡诈骗立案后偿还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立案后偿还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信用卡诈骗立案后偿还的立案标准(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


·什么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法律特征是什么?
      什么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法律特征是什么?一、附义务的赠与合同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也称附负担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给......


·什么是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
      什么是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


·老板开分公司让我入股合法吗?
      老板开分公司让我入股合法吗?一、老板开分公司让我入股合法吗?合法的,如果要入股的话最好跟老板说明希望可以签订入股协议,最好自己事先准备入股协议,然后向老板或负责人咨询入股事宜,并......


·老人立遗嘱需要同时签字吗?
      老人立遗嘱需要同时签字吗不需要。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可以订立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只要该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有胎儿或者其他靠被继承人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需要预留相应......


·离婚与无效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上有很多概念都是看似相同但实际上是有很大的区别的,比如离婚和无效婚姻,生活中人们就常常把这两者混为一谈,无法进行一个准确的区分。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介绍详细介绍了离婚和无效婚......


交通事故的处理是有一定的时限的,所以,我们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