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屋认购意向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购房人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房屋认购意向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因而是合法有效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由于你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房屋认购意向书》内容具体确定,符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有关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你已依约定支付了房款,因此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房屋认购意向书》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房地产公司如果恶意违约,最终直接导致合同履行根本不能,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使购房人的合法利益遭受损失,购房人可以要求房地产公司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损失赔偿额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即履行该合同取得该房屋产权所获得的增值利益。



  

另外,由于房地产公司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存在着明显的恶意违约行为,相关司法解释已为该情形设定了惩罚性赔偿,因此购房人还可以请求房地产公司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在与之协商不能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总结:购房人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房屋认购意向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因而是合法有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对于口头性骚扰怎么定罪 一、对于口头性骚扰怎么定罪?
      对于口头性骚扰怎么定罪一、对于口头性骚扰怎么定罪?口头性骚扰不构成犯罪,只能进行治安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


·信用卡诈骗管辖户籍地如何确定?
      信用卡诈骗管辖户籍地如何确定?当前,随着我国消费拉动经济的比重越来越大,我国信用卡的使用情况也更加普遍和通用。在手头不宽裕的时候透支刷卡已不是罕见的事情。但同时我们也要提防不法分子......


·对于工程项目来说,质量合格是最基本的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
      对于工程项目来说,质量合格是最基本的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结束后,会邀请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目前我国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实行资质管理,不同资质的机构可以承接的检测工......


·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如果不想在用人单位继续工作的话是可以跟用人单位协商之后解除劳动合同的,当然也可以单方面解除,但是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情形有......


·工伤鉴定迟到是否可以要求退钱
      其实,时间观念是您在生活中会一定要引起注意的问题。很多情况下,一些重要的场合如果迟到的话,其实对自己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比如说在做工伤鉴定的时候,鉴定机构和自己肯定约定的有做鉴定的......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个人主观意愿的驱使而产生的撤销行为。但是随意行使任意撤销权对于他人来说可能也是一种损害。接下来,我们针对您的疑问进行详细分析。一、赠与人的任意撤......


《房屋认购意向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