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境外旅游合同违约金

  境外旅游合同违约金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到境外旅游。在境外旅游热火朝天的今天,各种问题也显现了出来,如果我们交了钱,签了合同临时有事没法去怎么办。下面就由我们为你解释境外旅游合同违约金这一问题。
  一、违约责任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在这里不管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除不可抗力可以免责外,都要承担违约责任。采取这种严格责任制度有如下好处:(1)有利于促使合同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义务。(2)有利于保护受损失人的合法权益。(3)符合国际的一般作法,大多数国家都采取严格责任制度。
  二、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如下责任:1、继续履行合同。违约人应继续履行没尽到的合同义务。2、采取补救措施,如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可以要求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
  三、支付违约金
  (1)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在合同实施中,只要一方有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就得按合同规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而不管违约行为是否造成对方损失。以这种手段对违约方进行经济制裁,对企图违约者起警戒作用。违约金的数额应在合同中用专门条款详细规定。(2)违约金同时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合同法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违反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所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这保护了受损害方的利益,体现了违约金的惩罚性,有利于对违约者制约,同时体现公平原则。(3)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即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在当事人一方应付给另一方的金额内,预先支付部分款额,作为定金。当支付定金一方违约或不履行合同,则定金不予退还。同样,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不履行合同,则应加倍偿还定金。现在人们生活富足,物质生活丰富的今天人们也越来越注重精神生活,出境旅游很火,有出境旅游引发出的问题更是越来越多。要解决好境外旅游合同违约金这一问题必须依照相关规定,按照法律规定来做,如果你还有相关疑问,您可以咨询辽阳律师。
  
  
  
总结:境外旅游合同违约金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到境外旅游。在境外旅游热火朝天的今天,各种问题也显现了出来,如果...#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夫妻离婚后经济适用房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后经济适用房怎么分割?  一、经济适用房是什么?  经济适用房是指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房是有限......


·在我国癫痫婚姻可撤销吗
      我国新婚姻法当中的可撤销婚姻,无效婚姻,以及诉讼离婚的时候需要提交的证据,这都是不一样的。可是有一部分人就容易将三者相混淆,而且有人对于我国的可撤销婚姻的了解就特别的模糊,比如说男......


·如何理解行政处罚可以折抵刑罚的情形?
      众所周知,行政处罚主要是针对违法,但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进行的惩罚,用以警告和教育违法人员避免再犯。我国法律规定部分情况行政处罚与刑罚可以相抵。很多人不太理解这一说法。那么如何理解行政......


·商标质权主合同一般都是怎么写的
      商标质权主合同一般都是怎么写的当商标在市场被消费者逐渐认可以后,并且商标的价值也已经得到了市场的验证的情况下,通过该商标就能够为企业带来很多的便利,比如企业融资需要抵押的情况下就......


·合同订立注意哪些问题?
      合同订立注意哪些问题?合同的订立其实包括了要约、承诺等环节,而在合同当事人签字之后,只能意味着此时合同成立,其实并不一定就是生效的,这点还请您注意。当然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也会涉及到......


·重婚罪的自诉人该如何取证
      在我国,婚姻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但在现代社会中,仍然常常出现一些重婚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后果。根据法律的规定,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重婚罪的法律责任。那么重婚......


境外旅游合同违约金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