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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证书的时效是怎样的

  房产公证书的时效是怎样的
  
  生活中进行房产交易,当事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一般会经公证机关进行审查。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那么房产公证书的时效是怎样的?
  
  一、房产公证书有效期
  
  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二、办理流程
  
  当事人准备材料。
  
  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关键提示: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关键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关键提示:至此,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三、所需材料
  
  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申请公证双方需要向公证处提交相关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
  
  出售方
  
  1、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
  
  3、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
  
  购买方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
  
  此外,公证处需要对所出售房屋的具体情况作详细了解。比如合同中买卖房屋的产权状况、坐落位置、数量、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包括所要购买的房屋是否有银行抵押负担,都是审查的内容。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1、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2、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3、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所以今后,您若签到相关房产公证的时候,最好对公证书时效进行明确,以免不必要的麻烦。
  
  
总结:房产公证书的时效是怎样的生活中进行房产交易,当事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一般会经公证机关进行审查。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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