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法缺席审理的后果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缺席审理的后果是什么一、缺席审理的法定含义
  1、缺席审理是人民法院仅在一方当事人参与陈述与辩论,并对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的基础上,对争议案件作出的判决。由于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就无法参与庭审质证、陈述与辩论等诉讼活动,从一定意义上来说,缺席审理实际是对未到庭一方当事人的惩罚。
  2、只有出现以下法定情形时才能作出缺席审理:
  (1)《民事诉讼法》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只能对反诉作出判决,而不得将反诉与本诉一并作出缺席判决。因为本诉部分,法院应当按撤诉处理,但由于被告提出反诉后,本诉原告成为反诉的被告,因此,法院可以针对反诉被告不到庭的行为依法缺席判决。
  (2)《民事诉讼法》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原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如属被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缺席判决。”
  (4)《民事诉讼法》131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5) 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可以公告送达并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仍然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以做出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3、缺席审理有以下特征:
  (1)缺席审理的条件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其中包括公告送达这一拟制送达传票的情况。
  (2)原告缺席与被告缺席的法律后果不同。原告缺席,可以按撤诉处理。而对于被告缺席则是可以缺席判决。
  (3)缺席判决是法院依职权主动作出。
  (4)缺席判决同对席判决具有同等的效力。
  二、缺席判决的后果
  1、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为了避免遭受不利于自己的诉讼后果,都会于言词辩论之日到庭并进行辩论。但由于民事诉讼具有私法的性质,当事人对自己的权利具有处分权,而且,实践中经常存在一些阻碍当事人到庭的因素,所以当事人不能到庭的情形实属难免。
  2、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如缺席的当事人下落不明又无代收人,或用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的,则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可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缺席审理在我国法律有严格意义上的定义和显著的特征,缺席审理只有在上述五种情形下才可以作出判决。缺席判决的后果虽不至于严重的地步,但也要予以重视,认真对待。在法庭上,当事人理应出庭申辩,如有难言之隐,可向法院提出,
总结:民事诉讼法缺席审理的后果是什么一、缺席审理的法定含义1、缺席审理是人民法院仅在一方当事人参与陈述与辩论,并对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交通事故不能私了的情形有几种
      交通事故不能私了的情形有几种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


·起诉离婚开庭前需要调解么?
      起诉离婚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离婚的方式之一,另外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如果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就必须在开庭前进行调解。这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明......


·私闯民宅并打人持刀自卫未伤人是否需要担责
      私闯民宅并打人持刀自卫未伤人是否需要担责?私闯民宅并打人持刀自卫未伤人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刑法规定,受害者属于正当防卫的不负刑事责任。要成立正当防卫,要有以下条件:1、实施防卫行......


·一、租店面中途违约怎么赔偿违约金?
      一、租店面中途违约怎么赔偿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


·2023民法总则新问题都包含哪些问题?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社会上的事件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原先制定的法律有时不能适应今天社会的变革,这是国家就会适当的调整相关的法律。以保持社会的公平,那民法总则新问题都包含哪些问题呢,下......


·子女追诉抚养费的时效是多少?
      按照法律规定,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不会随着婚姻变化的发生改变。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该承担抚养费。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情况,经协商不成的,当事人有权向法......


民事诉讼法缺席审理的后果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