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老公出轨要离婚该怎么办

  相比之下,可能男性在婚后出轨的可能性要比女性大一些。而实践中,要是老公出轨要离婚的话,此时对于老婆来讲,可能大多数都知道应该怎么办才好。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老公出轨要离婚该怎么办
  首先要看你是否同意离婚,如果同意离婚,可以提出你的要求,如果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当然你也可以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赔偿。其次,如果你不同意离婚,对方坚决想要离婚的话就只能起诉离婚,一般来说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你坚决不同意的话,对方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不会判离婚的。如果你也同意离婚,要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出轨导致离婚的,你可以同时提出离婚赔偿,要求多分财产。
  二、对方出轨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是指由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3)实施家庭暴力的;(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一般应构成轻微伤,如构成轻伤的话就涉及到故意伤害罪了)(4)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持续性、经常性的受到家庭暴力的话,就会构成虐待)离婚要求赔偿需要有法律依据,我们知道,当一个人发现自己的配偶与他人发生两性关系时,精神一定会受到很大的打击。然而在我国现行婚姻法里,只明确规定对于“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等情形,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精神赔偿。而这里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有特定定义的,而不是指与他人发生两性关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同居当然包括了发生两性关系,但发生两性关系不等同于同居。即使与一个固定的婚外异性多次发生两性关系,但只要不是持续稳定地居住,仍然不能以发生关系的次数多少来认定构成同居。老公出轨要离婚的,不是一定就能如愿的离婚。此时要是老婆不同意的话,首先肯定是无法协议离婚的。即使起诉到法院,如果不能判定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的话,那么法官也是不会做出离婚判决。
总结:相比之下,可能男性在婚后出轨的可能性要比女性大一些。而实践中,要是老公出轨要离婚的话,此时对于老婆来讲,可能大多数都知道应该怎么办才好。接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贫困户搬迁,旧房被强拆可以得到补偿吗?
      贫困户搬迁,旧房被强拆可以得到补偿吗?一、贫困户搬迁,旧房被强拆可以得到补偿吗可以。强拆过后我们可以请求行政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之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


·对于行政拘留是先执行还是先复议
      对于行政拘留是先执行还是先复议?行政拘留一般是先执行,因为在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后,不影响行政拘留的执行。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1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有下列情形......


·法律规定网络诈骗案在哪立案
      法律规定网络诈骗案在哪立案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诈骗也随着出现,很多人在网络购物的过程中可能遭遇了网络诈骗,为了保障网络安全,打击网络诈骗犯罪,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措施,对于网络......


·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有哪些区别
      单位受贿与受贿罪虽然在客观要件、客体要件、主观要件都具有相同点,但是它们还是有所区别的。那么,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的区别有哪些呢?在司法实践中,具体我们该怎么区分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呢?......


·辞职没解除劳动合同会有什么后果
      辞职没解除劳动合同会有什么后果若你进了下一份工作,你的社保需要由下一个单位负责;未解除劳动合同,下一个单位可能不会和你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对未来事业有影响。劳动部《关于劳动法......


·监护权和抚养权是一样的吗?
      监护权和抚养权是一样的吗?监护权和抚养权是不一样的,区别如下所述:1、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但是,监护制度更强调的是国家对个人的强制性和个人对家庭和社会利益的服从......


老公出轨要离婚该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