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债权融资和债务融资的特点是什么

  债权融资和债务融资的特点是什么 一、债务融资
  债务融资可进一步细分为直接债务融资和间接债务融资两种模式。一般来说,对于预期收益较高,能够承担较高的融资成本,而且经营风险较大,要求融资 的风险较低的企业倾向于选择股权融资方式;而对于传统企业,经营风险比较小,预期收益也较小的,一般选择融资成本较小的债务融资方式进行融资。
   二、债务融资的特点
  短期性债务融资筹集的资金具有使用上的时间性,需到期偿还。
  可逆性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负有到期还本付息的义务。
  负担性企业采用债务融资方式获取资金,需支付债务利息,从而形成企业的固定负担。
  流通性债券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让。
  股权融资所得资金属于资本金,不需要还本付息,股东的收益来自于税后盈利的分配,也就是股利;债务融资形成的是企业的负债,需要还本付息,其支付的利息进入财务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
   三、债权融资
  债权融资也有叫债券融资,是有偿使用企业外部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包括:银行贷款、银行短期融资(票据、应收账款、信用证等)、企业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资产支持下的中长期债券融资、金融租赁、政府贴息贷款、政府间贷款、世界金融组织贷款和私募债权基金等等。
   四、债务融资的特点
  1、债权融资获得的只是资金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负债资金的使用是有成本的,企业必须支付利息,并且债务到期时须归还本金。
  2、债权融资能够提高企业所有权资金的资金回报率,具有财务杠杆作用。
  3、与股权融资相比,债权融资除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可能带来债权人对企业的控制和干预问题,一般不会产生对企业的控制权问题。
   五、债权融资模式
  1、国内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
  2、国外银行贷款
  国外银行贷款,顾名思义,是由外资银行向 企业提供的贷款。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中,对于银行业的开放是逐步推进的。
  3、发行债券融资
  债券是企业直接向社会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承诺按既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务凭证。
  4、民间借贷融资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或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关系。在我国,民间借贷活动一直游离于现行金融体制之外,处于地下状态。
  5、信用担保融资
  信用担保作为一种特殊的中介活动,介于商业银行与企业之间,它是一种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保证结合在一起的中介服务活动。
  6、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六、债务融资模式
  1、长、短期银行借款
  以向银行有偿借贷,确定归还期限等内容,而实现的临时性融资。一般来讲借款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为短期借款,借款期超过一年以上的为长期借款。
  2、发行金融债券
  由借款单位提出,经央行批准,由主办银行发行的记名或非记名的金融债券。金融债券的特点是融资成本较低,但申请发行的条件较高,且发行周期较长。
  3、综合授信管理工作
  它 是指银行根据一定的条件,向公司提供各种金融和金融衍生工具的总称。综合授信一般适用于银行与企业之间建立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基础上,双方的 相互支持和合作的过程,通常情况下,企业与银行双方以协议形式,明确双方的授信总额和授信范围,在办理具体的业务时,再订立合同。
  4、信用证等其他中间金融业务
  信用证一般用于进、出口经济业务较多,施工企业此类金融品种使用较少。
  5、保函
  保函是指由银行出具并承诺的,确认工程承包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发生的工程赔付保证。保函有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工程保修保函、工程预付款等形式。
  所以,债务融资就是发行企业债券或者借款,这样的融资方式好处是不丧失企业的股份,也就是企业的管理权,但是融资的成本比较大,利息负担重; 债权融资就是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融资,这样的好处是融资成本低,但会丧失企业的部分控制权。
  分清债权融资和债务融资的特点,了解他们的优点与缺点,接受不同方式带来的利益和风险,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企业的决策人要十分谨慎,并且涉及经济的内容必须十分小心,如果您并不确定,可以咨询律师了解相关知识。
总结:债权融资和债务融资的特点是什么一、债务融资债务融资可进一步细分为直接债务融资和间接债务融资两种模式。一般来说,对于预期收益较高,能够承担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销售假药罪的条件是什么?
      销售假药罪的条件是什么?销售假药罪的条件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七条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前后两份借条不同借款人是否合法?
      前后两份借条不同借款人是否合法?一、前后两份借条不同借款人是否合法?前后两份借条不同借款人是合法的行为,主要是因为这属于两段不同的合法的借贷关系。对方不予还款可以起诉,具体程序......


·共同犯罪立功要怎么进行认定
      即使是在共同犯罪当中,罪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也是可以有自首、立功、坦白这样的情节的,一旦认定的话,那法官在量刑的时候就要充分考虑到,然后从轻或减轻进行处罚。不过实践中,共同犯罪立功要......


·只介绍一次卖淫犯罪吗?
      只介绍一次卖淫犯罪吗?只介绍一次卖淫也算犯罪,介绍卖淫,也就是大家俗称的“拉皮条”,这一类人自己不从事卖淫活动,但是他可以向客人提供卖淫资源,也可以向卖淫的人提供顾客资源,充当一个中......


·一次伤残能做二次司法鉴定吗
      我们知道,在受伤后向加害者提起诉讼时,对于伤残的司法鉴定结果是审判的重要依据。所以,这个司法鉴定的准确性就是十分重要了。那么,如果第一次做司法鉴定后对结果不满意,一次伤残能做二次司......


·父亲没有去世立遗嘱的房子怎么过户?
      父亲没有去世立遗嘱的房子怎么过户?一、父亲没有去世立遗嘱的房子怎么过户?父亲没有去世立遗嘱的房子,应当在父亲去世后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来办理过户处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


债权融资和债务融资的特点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