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我国法定的民事证据种类有哪些
属于我国法定的民事证据种类有哪些 (一)书证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这种物品之所以称为书证,不仅因它的外观呈书面形式,而更重要的是它记载或表示的内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从司法实践来看,书证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从书证的表达方式上来看,有书写的、打印的,也有刻制的等;从书证的载体上来看,有纸张、竹木、布料以及石块等。而具体的表现形式上,常见的有合同、文书、票据、商标图案等等。因此,书证的主要的表现形式是各种书面文件,但有时也表现为各种物品。
(二)物证
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物证是通过其外部特征和自身所体现的属性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它不受人们主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因此,物证是民事诉讼中重要的证据之一。民事诉讼中常见的物证有:争议的标的物(房屋、物品等);侵权所损害的物体(加工的物品、衣物等);遗留的痕迹(印记、指纹)等等。
(三)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和数据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它包括录相带、录音片、传真资料、电影胶卷、微型胶卷、电话录音、雷达扫描资料和电脑贮存数据和资料等。视听资料是通过图像、音响等来再现案件事实的,其特征具有生动逼真、便于使用、易于保管等特点。
(四)证人证言
证人是指知晓案件事实并应当事人的要求和法院的传唤到法庭作证的人,证人就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称为证人证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0条第1款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以上规定大致说明了民事诉讼证人的范畴。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两大类。即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五)当事人陈述
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当事人陈述作为证据的一个种类是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种类划分中的特色。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由于与诉讼结果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决定了当事人陈述具有真实与虚假并存的特点。因此,审判人员在运用这一证据时应注意防止将虚假的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对于当事人的陈述应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进行审查核实,以确定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六)鉴定结论
鉴定人运用专业知识、专门技术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判断后做出的结论,称为鉴定结论。民事诉讼中的鉴定结论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通常有医学鉴定结论、文书鉴定结论、痕迹鉴定结论、事故鉴定结论、产品质量鉴定结论、会计鉴定结论、行为能力鉴定结论等等。
(七)勘验笔录
所谓勘验,是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一定的事实,对与案件争议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亲自进行或指定有关人员进行查验、拍照、测量的行为。对于查验的情况与结果制成的笔录叫勘验笔录。勘验笔录是一种独立的证据,也是一种固定和保全证据的方法。
(八)电子数据
电子数据是指基于计算机应用、通信和现代管理技术等电子化技术手段形成包括文字、图形符号、数字、字母等的客观资料。
以上就是关于哪些属于我国法定的民事证据种类所作的简要介绍。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法条规定,我国的民事证据种类为上述八大种类。并且这八大民事证据都有着合法性、关联性和客观真实性这三大基本特点。当然,收集证据是推进诉讼进程的前提,但是如何合理有效利用这些收集好的民事证据则需要具备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诉讼经验的人来进行。
总结:属于我国法定的民事证据种类有哪些(一)书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这种物品之所以称为书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合同效力怎样?
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合同效力怎样?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合同是没有效力的,《公司法》第31条明确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
·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分别是在哪个司法机关进行的?
一、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分别是在哪个司法机关进行的?分别在检察机关和法院进行处理,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
·一、劳动合同补办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吗?
一、劳动合同补办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吗?劳动合同补办时是不可以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
·确认发明专利权谁管
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应当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残疾人如何立遗嘱?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残疾人如何立遗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残疾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之下,是可以由他人代书遗嘱或者是自己订立的。遗嘱是自然人生前所做的于其死后生效的、处分其遗产或事务......
·上海10级工伤鉴定标准2023是什么?
近年来由于法律的不断普及,大众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不断增强。在面对工伤时,劳动不再选择沉默,而是积极挺身,运用法律的武器,为自己争取到应有的赔偿。那么有关上海10级......
属于我国法定的民事证据种类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