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苏州市区五险一金比例是多少?

  众所周知,五险一金就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保障,但是很多初入职场的人对此并不了解,比如苏州市区五险一金比例是多少?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苏州五险一金缴费基数
  1、社保缴费基数
  苏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194496元(16208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8644元(2387元/月)。
  苏州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统一为2300元,其他险种的月缴费基数仍按原规定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最低为2300元,可设若干个档次,最高不超过16208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1600元。
  市区“协保”人员每月“划账”基数,以及单位招用“协保”人员后申请返回养老、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基数,均按照2014年度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执行。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89239元(24103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57848元(4821元/月)。参加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2014年度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为86434元(7203元/月)。
  2、公积金缴存基数
  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公告》规定,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具体口径按《关于调整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总额基数的通知》(苏财建字〔2012〕81号)执行,即根据国家统计局现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不论成本中列支的还是在其他项目中列支的,均应计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
  各地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当地人社部门公布的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201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7300元,职工本人缴存的月工资基数超过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限额计算,不到最高限额的按实计算。
   二、苏州市区五险一金比例
  1、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0%,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9%,个人缴纳比例2%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5%,个人缴纳比例0.5%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缴费
  2、公积金缴存比例
  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8%~12%。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苏州市区五险一金比例,可以看出,五种社保中单位缴纳比例最高的是养老保险,最低的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公积金比例则有一定的灵活性,以具体的单位规定为准,还需要结合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水平进行计算。
总结:众所周知,五险一金就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保障,但是很多初入职场的人对此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具体有哪些内容?
      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具体有哪些内容?铜陵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铜陵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


·签订劳动合同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签订劳动合同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1)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注意全面。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


·新生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新生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迎接新生命的到来,这对于任何一个家庭来说都是最高兴、最激动的时刻,但是由于各地的医疗水平发展程度不一样,或者说是出于各种各样的因素,如果是因为医疗......


·公司法的实际控制人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的实际控制人是怎么规定的?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司出现的越来越多,但是由于市场管理存在的一些漏洞,导致很多不规范的公司出现在市场上,法律的不够完善也给了很多不法分子为虎......


·工程质量事处罚措施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处罚措施是什么?规定工程质量事处罚措施是为了警醒那些想要投机取巧、见色好利之人。对于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严厉的惩处有利于增强建设单位的警觉意识让其不敢再违法操作。对于各方建......


·刑讯逼供罪追诉期有多久?
      刑讯逼供罪追诉期有多久?一、刑讯逼供罪追诉期有多久?刑讯逼供罪追诉期为五年。但其中还存在不受追诉期限制的情形。《刑法》规定的追诉期原则: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


苏州市区五险一金比例是多少?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