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居委会证明怎么写?

  我们办理城市居住证的时候,通常会用到居住证明这个材料,这个是由我们居住的街道居委会开具的。那么关于居住证明的居委会证明怎么写?居委会证明有效力么?我们就此整理了相关资料,下面我们一起做个简单学习吧。
  一、居住证明怎么写?
  居住证明
  兹有__________长期居住在: 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街__________号_________小区_________号
  房屋所有权归___________所有
  房屋性质为:公有租赁房屋__________
  私有租赁房屋__________
  私有产权房_________
  单位优惠售房产权房_________
  特此证明
  派出所或居委会名称:
  经办人签字:
  派出所或居委会
  二、哪些情况下要到居委会开具证明?
  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居民在辖区居住、参加社区活动情况的证明;
  2、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等事项的家庭基本情况的核实或证明;
  3、根据辖区居民的需要,社区居民委员会对职责范围内能够如实掌握的情况给予证明;
  4、其他依法应为居民提供证明的事项。
  三、百姓盖章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当社区居民要求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相关证明时,应当主动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及证明事项的有关佐证材料,并说明出具证明的原因、用途,承诺有关证明信息属实。只有了解充分、准备充足、带齐相关的证件,这样才能更加省事地办理好印章证明,为您省下时间。
  四、居委会证明是哪种证据类型?
  一般认为从证据形式上讲居委会、村委会证明属于书证和证人证言,其中,证人证言是指了解案情、能够独立准确表达所见所为的证人在诉讼过程中向司法机关陈述的与案件情况有关的内容,而书证则以其记载的内容来证明其证明对象。因此,从民事证据特性的角度讲,村委会、居委会证明也应当具备三个最基本的特征,即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那么我们审视村委会居委会证明的证据效力应当从证据的三特性角度入手分析。
  通过上文,我们以一篇居住证明范文告诉了我们居委会证明怎么写。居委会证明包含的种类很多,具体证明内容要按照用途来写。我们到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的时候,要记着带上身份证明等材料,这样才能顺利的开到证明,为我们接下来办理的事情带来方便。
  
  
  
总结:我们办理城市居住证的时候,通常会用到居住证明这个材料,这个是由我们居住的街道居委会开具的。那么关于居住证明的居委会证明怎么写?居委会证明有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试用期间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间需要签劳动合同吗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九......


·行贿受贿的追诉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一、行贿受贿的追诉时效是怎样规定的?行贿罪最高刑为无期,受贿罪最高刑为死刑,因此,追诉时效问题,行贿罪和受贿罪,应该是五年到二十年。《刑法》关于刑事追诉时效期限的规定:(1)法定......


·属于劳务派遣会乱扣工资吗
      属于劳务派遣会乱扣工资吗?属于劳务派遣关系用工单位也不能乱扣工资,公司乱扣工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投诉: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3、如果对仲裁......


·离婚如何认定女方对孩子有遗弃
      抚养孩子,对于夫妻双方来说,是应尽的义务,即使是离婚之后,对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也是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的,如果出现遗弃的现象,是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的。那么,离婚如何认定女方对......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是指故意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本罪的犯......


·婚前子女抚养协议书有效吗
      婚前子女抚养协议书有效吗婚前协议顾名思义就是夫妻双方为了维护感情,而且还有一些关于财产、债务、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等一些特别事项,并且可以有效的受到法律的保护,更重要的是保证个人的......


居委会证明怎么写?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