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言词证据不一致纠纷该怎么处理?
出现言词证据不一致纠纷该怎么处理? (一)什么是言词证据?
1、言辞证据的分类
根据证据的存在及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这种证据分类分别称之为人证和物证(广义上的物证),但是,实物证据的范围显然是要大于证据法定种类中的物证的,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混淆,故还是称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更为妥当一些。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即为言词证据,它包括以人的陈述形式表现出来的各种证据,如刑事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
2、言辞证据运用规则
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收 集言词证据不得采用刑讯逼供和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
(二)出现言辞证据不一致的处理方法
1、严格审查言词证据的形式,找出程序违法之处。
要做好笔录工作,在制作笔录的时候存在当事人声称的“暴力”、“胁迫”、欺骗等情形,但是笔录本身固定下来的证据制作过程,是侦查人员程序违法的“铁证”。审查的内容包括:讯问持续的时间、讯问的地点、侦查人员的数量、讯问过程中是否有威胁和引诱、笔录涂改之处有无加盖当事人指膜等等。
2、注意研究笔录制作之时的环境和背景。案件的当事人一般都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丰富的社会经验。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当事人既然决定承 认或者说出对自己不利的虚假事实,必然有一个思想斗争、利弊权衡的过程。从辩护人的角度来说,结合当时的环境和背景,认真研究当事人复杂的思想斗争过程,是非常必要的。
在我国司法体制不断的改革下,在言辞证据不一致的案件中还在不断的改进,保证对事实有追求客观的意识,并且对发现事实更加重视,虽然在言词证据不一致中的存在许多问题,但是随着法律体制不断的改进,会更加的完善,如果对言词证据不一致了解还不是清楚可以通过法律咨询获取更详细的了解。
总结:出现言词证据不一致纠纷该怎么处理? (一)什么是言词证据? 1、言辞证据的分类 根据证据的存在及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言词证据和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厦门交强险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们国家交强险,它是一种与购买车辆的时候,手要缴纳的一种保险,有关的险种,当然交强险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发生交通事故的话,一般情况下都是可以进行赔偿的,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了解一......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异议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异议的条件有哪些当我们对于劳动争议管辖权存在异议的时候,是可以提出申请的,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那么,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有哪些呢?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的时间有什......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需要支付抚养费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需要支付抚养费1、首先来看下年龄,在18岁之后不用支付抚养费。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一方给予另一方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到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的,按......
·关于逃汇罪的形态有哪些
一、关于逃汇罪的形态有哪些?(1)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的。根据《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对于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结汇、售汇及付汇......
·并购基金设立方案有哪些
并购基金设立方案有哪些一、并购基金概述并购基金)是私募股权基金的一种,用于并购企业,获得标的企业的控制权。常见的运作方式是并购企业后,通过重组、改善、提升,实现企业上市或者出售股......
·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关于交通事故精神损害及其它赔偿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的具体规定:“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起诉请求赔......
出现言词证据不一致纠纷该怎么处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