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送情人的财物可以要回吗
,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婚姻的一方有外遇,并且为了哄情人高兴而将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赠与给她。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丈夫送情人的财物可以要回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丈夫送情人的财物可以要回吗
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根据我国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向法院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将会支持: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因此,如果有上述两种行为,且又不想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上文所述,我们可以知道,丈夫送情人的财物,作为妻子是可以要回来的。
二、证明婚外情的证据是什么
根据归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1、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2、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3、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4、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所以,有合法来源的录象、照片是可以在法庭上作为有效证据的,这就不包括电话清单和室内偷 着拍的床上镜头了,因为这些证据的来源是不合法的。当然,有合法来源的电话清单是可以作为辅助证据的。
5、类似“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过错方情急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重要证据;
6、嫖娼事件等,一般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口供笔录;
7、公司单位查实员工的婚外情后,可能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8、如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这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应该先做公证,再提交法院;
9、抓获有超过普通朋友关系的行为举动(比如:拥抱、亲吻,等),可通过拍照、摄像等收集证据。
实践中,如果丈夫送情人的财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丈夫擅自进行处理的,则可以认定该行为无效,那么此时妻子就可以要求丈夫的情人退还该财物。当然,要是有证据证据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那么丈夫将其赠送给情人的,则妻子就无权过问。
总结:,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婚姻的一方有外遇,并且为了哄情人高兴而将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赠与给她。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丈夫送情人的财物可以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在我国房屋对外出租,是十分普遍的事情。不管是针对于日常的商品
在我国房屋对外出租,是十分普遍的事情。不管是针对于日常的商品房出租,还是个人的房屋出租,为了避免双方日后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我们建议双方最好要签订一份租房合同。但是租房合同当中对......
·法院强制执行探视权费用是多少?
法院强制执行探视权费用是多少?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
·刑事案件中犯罪中止减刑多少
一、刑事案件中犯罪中止减刑多少?犯罪中止减刑没有明确规定定,犯罪中止一般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
·劳动仲裁开庭后多长时间出裁决书?
劳动仲裁开庭后多长时间出裁决书?一、劳动仲裁开庭后多长时间出裁决书《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从立案到结案是45天,特殊情况可由院长批准延长15天,因此一般开庭后没有中止中断情......
·一、期房财产直接分割可以吗?
一、期房财产直接分割可以吗?不能直接分割,一般情况下由一方取得房产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赔偿的方法来完成过户处理,离婚房屋的产权归属一方,相应的贷款也归属于一方。(一)对于夫妻双方婚前按揭......
·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向谁索赔
紧急避险为了使个人和公共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如果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紧急避险往往也会造成民事方面的损害,那此时因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失向谁索赔......
丈夫送情人的财物可以要回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