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另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一、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从何开始计算
  一个案件一般情况下在审查起诉阶段审限最长为:1.5月+1月+1.5月+1月+1.5月=6.5月。但是如果是改变管辖或上报案件,是不是“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又有6.5月的审查期限呢?答案却是否定的,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所以改变管辖(包括上报)的案件退补也最多不超过2次,因此改变管辖(包括上报)的案件审限最长为1.5+6.5=8个月。
   二、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的意义
  明确了审查起诉阶段的审限,对于我们提高办案效率,防止超期羁押具有重大意义。但在理论上,如果一个基层检察院如果退补两次再上报上级检察院,那么留给上级检察院的审限就只有1.5月,而上报案件一般都是重大、疑难、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案件,需耗费的精力和时间也相对较多。而且,这种案件一般不能采用改变强制措施的变通规定,如果由于审限的原因导致案件不能顺利诉讼,就太遗憾了。所以,笔者建议,在检察系统内部,对改变管辖和上报案件在补充侦查的问题上,应有相关规定,即禁止或限制最先受理案件检察院的补充侦查次数,保证最终受理案件检察院的审查起诉的时间。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是对社会危害较大的案件,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的规定有助于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诉讼可以有被害人提出,也可以有公诉人提出。不管谁提出诉讼都要在刑事案件起诉期限内提出。对于提到的复杂情况的,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总结: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交通事故赔偿立案需准备以下资料:(一)证明原、被
      交通事故赔偿立案需准备以下资料:(一)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二)交通事故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1、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2、......


·南京市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什么?
      南京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众所周知,征地补偿是指,国家有关部门为了维护相关的公共利益,对某些地方进行征收,同时会给予相应的补偿,但是,由于各个省市的经济发展状况有所不同,所以征地......


·他项权证迟迟没办好如何查询
      房屋的他项权证如果迟迟都办不下来的话那肯定会影响到买房子的进度,因为银行现在的规定是必须要见到房屋他项权证才有可能会同意当事人的贷款申请。不过对他项权证的办理进度也不能一直就在家里......


·来件装配协议书(轻工)
      编号:(87)CM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于______    ______进出口总公司____省分公司,地址:___市____路____号,电挂:“INDUK......


·民事诉讼中认定误工费怎么证明
      民事诉讼中认定误工费怎么证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1、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


·不作为犯罪的法律适用条件
      不作为犯罪的法律适用条件有几种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消极行为都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由“不作为”的定义可知......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