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党内警告处分有什么影响 一、党内警告处分的影响 1、受警

  党内警告处分有什么影响
  
  一、党内警告处分的影响
  
  1、受警告处分的党员,因为不涉及停止党员的权利问题,所以在党内仍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一年内不得在党内被提升职务和被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3、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4、党员受到警告处分,并没有解除的规定,一律记入个人档案。
  
  5、党内警告处分决定可以就一件事给多个党员,或者多件事给多个党员。
  
  6、被处分的党员只要在任何时候填写履历时在“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处分”中按规定如实填写。
  
  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与党内警告处分的区别
  
  许多人会陷入一个误区,认为党内警告处分包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事实上,这两者是大不相同的。他们的具体不同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级别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是比“党内警告”处分稍重的一种处分。
  
  2、评定原则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是比“党内警告”处分稍重的一种处分。一般说来,在确定给予犯错误党员以警告还是严重警告处分时,一方面要根据党员所犯错误的性质、程度;另一方面还要考虑本人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和态度。情节较轻或认错态度较好者一般会给出党内警告处分,而情节较重或屡教不改者一般会给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影响
  
  (1)年度考核
  
  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因其他错误则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2)提升职务
  
  受到警告处分的党员,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职务的党外职务。
  
  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综上所述,党内警告处分是对党员的一种较轻的纪律处分,主要目的是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加以改正。另外党内警告处分与严重警告处分是两种不同的党的纪律处分,其产生的影响也是截然不同的。
  
  
总结:党内警告处分有什么影响一、党内警告处分的影响1、受警告处分的党员,因为不涉及停止党员的权利问题,所以在党内仍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在我国公司法人代表好变更吗
      在我国公司法人代表好变更吗我国明确规定,公司法人代表是可以依法进行变更的。但是如果要变更公司法人代表的话,对于其中的流程和需要准备的文件等这些应该前期做一个大概的了解,因为变更公......


·派出所调解后还能起诉吗?
      派出所调解后还能起诉吗?经过派出所调解成功后,如果情况发生变化或者显示公正,一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


·交通六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年的依据是什么
      交通六级伤残赔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辩护词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的委托,并经被告人×××同意,特指派××律师担任其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的二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多笔债务,财产不足以全部清偿时,债务清偿的顺序
      1.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


·怎么写借条?
      日常生活中亲人朋友之间相互借钱实属常事,借点小钱写不写借条倒是无所谓,能还最好,赖账的损失一点小钱看清一个人也不亏,但如果借钱的数额较大,一定要写借条,即使是关系很亲密的也不例外,......


党内警告处分有什么影响 一、党内警告处分的影响 1、受警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