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买卖合同案件违约金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买卖合同案件违约金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一、买卖合同案件违约金计算标准
  我国《合同法》一百一十四条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在赋予当事人以约定违约金自由的同时,又规定了当事人得就违约金数额主张调整。实践中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法院加以调整的情形时有发生。
  1、以实际损失调整违约金;
  2、以迟延给付一年的赔偿额不超过欠付的本金为限予以调整;
  3、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并在此基础上乘以四倍计算违约金;
  4、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6条,即“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5、将过高的违约金数额减少到损失的2倍额度;
  6、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总值为限”酌情予以调整;7、不采用固定比例或上限的调整方法,完全由法官根据不同案件进行自由裁量。
   二、买卖合同中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起算点如何计算?
  在买卖合同中,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给付义务,买受人拒绝支付价款,构成拒绝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买受人虽未拒绝支付价款,但其逾期履行,同样构成违约,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的情况下,应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责任。因此,逾期付款违约金与价款支付期限关系紧密,逾期付款违约金是买受人在付款期限届满时未履行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之一,付款期限决定了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起算点。付款期限截止之日的次日,逾期付款违约金开始计算。
  买受人应在何时付款,一般应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事先没有约定的,可以事后补充约定。若未明确约定且事后又未达成补充协议的,根据《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可以依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及交易习惯来确定。如依据上述方法仍不能确定的,应适用同时履行原则,即买受人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综上所述,买卖合同违约金应该按照合同条款执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要以实际损失为计算依据,对于过高的违约金比例,法院是会给予一定幅度调整的。对于买卖合同当事人来讲,了解些买卖合同案件违约金计算标准方面的知识,在自身因素导致合同违约时,发现对方要求的违约金不合理的时候,就可以提出异议,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买卖合同案件违约金计算标准是怎样的?一、买卖合同案件违约金计算标准我国《合同法》一百一十四条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催告承租人解除合同?
      一、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催告承租人解除合同?租赁合同到期时出租人有可能会催告承租人解除合同,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承租人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原则都有哪些要求
      我国的政府在对社会进行管理的情况下,对自身的管理也较为严格。对自身的办事原则和办事方法进行相应的公开处理,保证这类公开的信息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下面我们就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


·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抚养权如何给抚养费抚养费应由子
      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抚养权如何给抚养费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1、子女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


·外甥有权利继承舅舅遗产吗?
      外甥有权利继承舅舅遗产吗?一、外甥有权利继承舅舅遗产吗?1、如果舅舅立有遗嘱,外甥可以依遗嘱对遗产进行继承。2、外甥不属于舅舅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但是如果对舅舅扶养较多,同样可以参......


·一、已参保人员买房子需要社保吗?
      一、已参保人员买房子需要社保吗在不同的城市,对于买房的要求也不一样,一般省会城市是需要社保连续缴纳满一定的年限,才可以买房。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


·诉前财产保全最终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诉前财产保全最终赔偿责任由谁承担?诉前财产保全最终赔偿责任由申请人和担保人共同承担。担保人与申请人构成共同侵权。需要提供担保的财产保全,是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和担保人的担保作出的,二者缺......


买卖合同案件违约金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