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重庆私募基金公司该如何建立?

  重庆私募基金公司该如何建立? 一、重庆私募基金公司的建立
   私募基金有3种形式:
  1、有限合伙制;
  2、公司制;
  3、信托制。  
  公司制的缺点是要交25%的企业所得税,5%——35%的个人所得税。基本上没有哪个傻冒使用这种模式。信托制的缺点是购买一个信托账户需要300万,并且规模要达到1亿以上。门槛太高,穷光蛋根本想都不用想。合伙制没有注册资金限制,税收不高,是私募基金的理想组织形式。  
  下面主要给您说说有限合伙制的证券投资私募基金。这是由投资者(有限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合伙组成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投资者出资并对合伙企业负有限责任。管理人在董事会的监督下负责风险资本的具体运作,并对合伙企业负无限责任。有限合伙制证券投资私募基金的设立应当遵循《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九条规定: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  
  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再只限于自然人了,企业也可以成为合伙人;  
  2、合伙协议对合伙企业来说很重要,必须要有证券投资私募基金的合伙协议。  
  3、合伙企业没有注册资本的规定,只是规定了认缴或者实际交付的出资。  
  《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中对于合伙企业的设立也有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以下简称企业登记机关)。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合伙企业登记。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登记管辖可以作出特别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合伙企业登记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重庆的私募基金公司的成立流程是严格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因为私募基金公司具有募集善款的权利,并且社会地位比较特殊,所以我国法律对于私募基金公司的规定非常的严格。保障了私募到的基金全部用到城市的建设上去。所以重庆的私募基金公司的成立流程才会这么复杂。
  
  
  
总结:重庆私募基金公司该如何建立?一、重庆私募基金公司的建立私募基金有3种形式:1、有限合伙制;2、公司制;3、信托制。  公司制的缺点是要交25%的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关于“两高五新”企业
      所谓的“两高五新”是指:高科技、高成长、新经济、新服务、新能源、新材料、新农业。(1)高科技: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2)高增长:企业增长高于国家经济增长,高于行业经济增长;(3)新经济:......


·盗窃犯罪既遂后归还赃物可以从轻处罚吗?
      一、盗窃犯罪既遂后归还赃物可以从轻处罚吗?可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


·社保工伤认定下来离职能够拿到多少赔偿?
      建筑工地是安全事故多发的一个地方,工人受伤的,工程方应当配合其申请工伤认定。一些工人,在拿到工伤认定书后选择离职,回家休养一段时间。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单位要支付工人一笔赔偿,那么,......


·离婚房屋评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分割房产时,经常遇到特殊情况:不直接分割数套房产,而是对房产进行估价后,甲方获得房产,乙方获得甲方给付的部分房屋钱款;甲乙双方将房产估价后卖掉,直接分割钱款。此时需要进行房屋评估......


·南阳新店乡征地补偿的概念是什么?
      南阳新店乡征地补偿的概念是什么?南阳新店乡征地补偿的概念是: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


·夫妻离婚后怎么分配财产?
      夫妻离婚后怎么分配财产?夫妻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约定进行,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理论上并不复杂,其关键还是在于对夫......


重庆私募基金公司该如何建立?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