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的特点有哪些
私募基金的特点有哪些 一、私募基金定义
私募基金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共同基金,即证券投资基金。
从研究范式来划分,证券投资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种:基本分析、技术分析、演化分析,这三种分析方法基于完全不同的理论体系和逻辑结构,其主要研究对象,都只侧重于市场运作的某一特定方面或者范畴,都有其合理性和局限性,但对于全面认识和深入探索市场运行规律,又都是必不可少的。它们所依赖的理论基础、前提假设、范式特征各不相同,在实际应用中它们既相互联系,又有重要区别。其中,基本分析属于一般经济学范式,技术分析属于数理或牛顿范式,演化分析属于生物学或达尔文范式。
广义的私募基金除指证券投资基金外,还包括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金融市场中常说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对于受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是一种非公开宣传的,私下向特定投资人募集资金进行的一种集合投资。其方式基本有两种,一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集合投资基金,二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资基金。
二、私募基金的特点
1、私募基金是一种特殊的投资基金,主要是相对于公募基金而言的;
2、私募基金一般只在“小圈子里”(仅面向特定的少数投资者)筹集资金;
3、私募基金的销售、赎回等运作过程具有私下协商和依靠私人间信任等特征;
4、私募基金的投资起点通常较高,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等组织机构,一般都要求具备特定规模的财产;
5、私募基金一般不得利用公开传媒等进行广告宣传,即不得公开地吸引和招徕投资者;
6、私募基金的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通常也会以自有的资金进行投资,从而形成利益捆绑、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机制;
7、私募基金的监管环境相对宽松,即政府通常不对其进行严格规制;
8、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要求不严格;
9、私募基金的保密度较高;
10、私募基金的反应较为迅速,具有非常灵活自由的运作空间;
11、私募基金的投资回报相对较高(即高收益的机率相对较大);
三、私募股权基金股权投资的特点
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方式是股权投资,即通过增资扩股或股份转让的方式,获得非上市公司股份,并通过股份增值转让获利。股权投资的特点包括:
1、股权投资的收益十分丰厚。
与债权投资获得投入资本若干百分点的利息收益不同,股权投资以出资比例获取公司收益的分红,一旦被投资公司成功上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获利可能是几倍或几十倍。
2、股权投资伴随着高风险。
股权投资通常需要经历若干年的投资周期,而因为投资于发展期或成长期的企业,被投资企业的发展本身有很大风险,如果被投资企业最后以破产惨淡收场,私募股权基金也可能血本无归。
3、股权投资可以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
私募股权投资在向目标企业注入资本的时候,也注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各种增值服务,这也是其吸引企业的关键因素。在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能够帮助企业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拓展采购或销售渠道,融通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协调企业与行业内其他企业的关系。全方位的增值服务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亮点和竞争力所在。
私募基金的特点是可以使股权投资者的收益十分丰厚,他们获得的利益可能是,几倍,或者是几十倍,但同时私募基金也有很高的风险性。近些年来,由于很多企业使用私募基金进行非法集资,使得我国对私募基金的看管十分严格,并且有很多地方被限制。
总结:私募基金的特点有哪些一、私募基金定义私募基金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有工伤认定可以报销吗?
在工作中要时刻注意自身的安全问题,用人单位还是个人也一直在预防事故的发生,但是危险还是存在在工作过程中,特别是从事危险工作的劳动者特别容易受伤,而在工作中受伤是属于工伤,认定之后可......
·工商贷款条件包括哪些?
工商贷款条件包括哪些?一、工商贷款条件包括哪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在工商银行获得D级(含)以上信用评价等级......
·怎么区别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
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是完全不同类型的合同。让我们来看看它们之间的区别:首先,劳动合同是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协议。和其他内容合同。劳务派遣合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
·不予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条件有哪些
不予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条件有哪些我们如今生活的时代是经济全球化,贸易全球的时代。并且随着我国经济的不对发展,对外经济的日渐增加。跨国公司很多国际上的条例公约必须要了解和熟悉。......
·孩子打伤人后怎么处理
如果已经年满16周岁,由孩子自己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未满18周岁且没有独立生活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重伤,年满14周岁也要承担刑事责任,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未满14周岁......
·农村高铁占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
私募基金的特点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