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证明是什么?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证明是什么?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证明是什么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报送以下基本信息:
  
  (一)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三)主要股东或者合伙人名单;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
  
  (五)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报送以下基本信息:
  
  (一)主要投资方向及根据主要投资方向注明的基金类别;
  
  (二)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资金募集过程中向投资者提供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应当报送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公司、合伙等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还应当报送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应当报送委托管理协议。委托托管机构托管基金财产的,还应当报送托管协议;
  
  (四)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业协会应当在私募基金备案材料齐备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公告私募基金名单及其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的条件
  
  1、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需要2-3名从业人员:法人、基金经理、风控总监。其中股权类备案需要两名
  
  从业人员,证券类备案需要三名从业人员。
  
  2、申请管理人备案的公司经营范围需包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
  
  3、申请公司注册资金实缴金额必须达到25%,并且达到100万
  
  4、申请公司必须有可核查的实际办公地点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证明到现在为止还是需要上有关部门进行办理的。因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到有关备案之后,有关部门就可以通过这个时刻观察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动向,避免私募基金管理人利用职权挪用私募到的基金。同时私募基金有了管理人的托管之后,能够更好的管理私募基金组织。
  
  
  
  
  
总结: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证明是什么?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证明是什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腾冲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是怎样的?
      腾冲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是怎样的?当代社会,土地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他是我们的财产之一,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我国对于土地这个问题时常会为了公共利益进行征收......


·信用卡还不上钱的后果是什么
      信用卡是一把双刃剑,用的好可以帮人省钱,用的不好很容易让人债台高筑。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因为无节制地透支信用卡,背上了很多的欠款,而每个月的收入最多才几千块,这种情况想还完是有难度的,......


·公职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
      公职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1、如果欠款人打了欠条,约定期满后对方再三抵赖不肯还欠款,可以直接凭欠条到法院申请支付令。2、如果欠条没有明确的还款时间等,应与欠款人书面明确协商具体的还款时间......


·调解对劳动争议的意义是什么?
      调解对劳动争议的意义是什么在雇佣关系中存在着雇佣者和被雇佣者,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的变化关系到二者之间的利益,当二者出现在争议的时候,就需要相关机关进行调解,调解不当也许会引发更大的......


·陕西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陕西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陕西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陕西省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


·新进员工入职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新员工进入到用人单位上班以后,除了要办理新员工入职手续以外,有些时候,还需要签订新员工入职协议。对于初步职场的新人来说,入职协议是很重要的,为了防止您落入到一些黑心用人单位的陷阱,......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证明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