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拖欠货款的证据有哪些

  拖欠货款的证据有哪些?
  
  对于产品而言,最重要是销售环节。而销售以后,回款又成为重中之重。如果对方回款不及时,就可能发生拖欠货款的经济纠纷。对此,当事人可能会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解决经济纠纷。那么,拖欠货款的证据有哪些?接下来,将通过下文来为您讲解。
  
  
  一、拖欠货款到法院起诉所需的证据
  
  1、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证明债务人主体的身份资料
  
  债务人是自然人的需要其身份证复印件、居住地址等。债务人是公司的最好有银行帐户。要特别注意公司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债权人无法找到他们,借此逃避债务。 有的公民也经常迁移住地户籍,时间长了就查无其人。所以债权人必须注意保留搜集债务人的信息资料。
  
  3、要有最好有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很多债务人往往声称无还债能力,事实上却隐匿财产。为了防止胜诉后拿不到财产,应注意搜集债务人的财产线索。
  
  4、要注意诉讼时效
  
  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就拖欠货款而言,就是从债务到期而对方拒绝归还时起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后,期间重新计算.
  
  二、所需提供的具体材料
  
  ①证明当事人(原、被告或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执照副本、企业机读档案查询结果、组织机构代码证;
  
  3、当事人在讼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或分立、合并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②证明买卖合同关系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
  
  1、买卖合同;
  
  2、订(定)货单;
  
  3、证明邀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4、证明口头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等;
  
  5、证明担保合同关系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或交付定金的凭证、保函等。
  
  ③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仓单、运单等;
  
  2、货款收支凭证:收据、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
  
  3、证明拖欠货款的证据: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4、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客户投诉、退货和索偿的证据;
  
  5、合同约定向第三人履行或第三人履行的,则提交第三人关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及相应凭证。
  
  ④为保证判决能顺利执行,可以申请诉讼保全,申请诉讼保全应提供如下材料:诉讼保全申请书、担保书,担保的方式:现金、房屋、担保公司的担保函。
  
  ?因拖欠货款产生的经济纠纷,当事人在向人民法院申请起诉时,需要提供以上的证据和具体材料。因此,当事人一定要对所涉及的拖欠货款的证据,做好保存与保管的工作。在此,想要提醒您,当事人要特别注意诉讼时效期间。如果当事人超出诉讼期间提起诉讼,那么就算有再确凿的证据,也将无法胜诉。
  
  
总结:拖欠货款的证据有哪些?对于产品而言,最重要是销售环节。而销售以后,回款又成为重中之重。如果对方回款不及时,就可能发生拖欠货款的经济纠纷。对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移送管辖后保全保全费规定是什么?
      移送管辖后保全保全费规定是什么?移送管辖后保全保全费规定是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法院自行解除和其上级法院决定解除外,在财产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都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贩毒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其实对毒品的管理是很严格的,很多与毒品相关的行为,其实都是被规定为了犯罪,这其中就包括了贩卖毒品罪。根据法律的规定,贩卖毒品的时候不管数量是多少都要受刑罚处罚,但是根据情节......


·注册资本和纳税有关系吗?
      注册资本和纳税有关系吗?注册资本和纳税没有关系,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


·公房自建房拆迁的区别是什么?
      一、公房自建房拆迁的区别是什么?补偿的对象不一样。私房因为房屋所有权是私人,所以补偿是给拥有所有权的私人。而公房除非当地有特殊政策,否则补偿是给公房产权单位。公房住户只能得到搬迁费......


·执行过程中,债权受让人申请变更其为申请执行人,如何处理?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且书面认可第三人取得该债权,该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


·轻微交通肇事逃逸报警怎么处理?
      轻微交通肇事逃逸报警怎么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拖欠货款的证据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