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商品房或其他不动产的预售中,购房者可对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

  在商品房或其他不动产的预售中,购房者可对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用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那么预告登记的效力究竟有哪些呢?下面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预告登记的效力
   1、排他性效力
  签订转让合同后,在房产尚未交付之前,就存在着同一房产被再次买卖或者被抵押的可能性,也存在着受让人要求转让人交付房产的债权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实现的风险。经过当事人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使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这样,债权转化为准物权,债权的义务主体成为了不特定的,能够对抗第三人,即具有排他性,以阻断其他人取得房产权利的可能性,防止转让人一房多卖以及将房产抵押的风险。
   2、登记顺位保证效力
  房产物权的变动登记,也可能是在同一物上设立多个并存的物权所为的登记,为了防止未来可能发生的在同一物之上多项物权并存和竞合的矛盾,预告登记能将各项权利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预先予以排列,并按照该顺序为每一个物权确定一个实现的顺序。如建设单位申请在建工程第一次抵押预告登记后,又对在建工程余额申请第二次抵押预告登记,则在实现抵押权时,第一次抵押权的实现顺序应排在第二次抵押权实现之前,这就是顺位保证效力。
   3、破产保护效力
  预告登记的权利已经物权化,是具有了物权效力的请求权,因此应享有优先于一般债权的效力。即当房屋所有权人陷于破产时,经过预告登记的请求权具有对抗其他债权人、优先破产债权的效力,预告登记所指向的房产不列入破产财产,使请求权发生指定的效果。
   4、追及效力
  追及效力是指将来的房产无论转让人转让给谁,或者房产被谁占有,经过预告登记的请求权人只要按照所签订的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后,都有权向房产实际占有人追及房屋所有权或者通过处分房产获得收益优先偿还债务的权利。如甲向乙购买了一套房屋,并办理了预告登记。后乙又将房屋转让给丙后,卷款逃跑了,这时,当乙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可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丙搬迁,将房屋强制过户给本人。
   预告登记的效力一共有四点,分别是排他性效力、登记顺位保证效力、破产保护效力和追及效力。这四点效力就可以保证防止开发商将房产转让或抵押给其他人,同时即使是房屋所有权人破产时,预告登记也可以使房产不列入破产财产之中。
  
  
  
总结:在商品房或其他不动产的预售中,购房者可对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用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那么预告登记的效力究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赌债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赌债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吗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


·离婚时同居期间房屋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同居期间房屋财产如何分割?一、离婚时同居期间房屋财产如何分割1、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应适用平等分割原则处理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于2004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一个行政法规,从2004年12月1日开始施行。该条例是根据我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等有关法律,规范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工作,切实维护劳......


·托收承付结算适用范围都有哪些?
      在现实的生活中,异地购买物品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支付的种类根据双方的约定来进行的,有现金支付,支票支付,网上支付等等。我们今天为你介绍一种托收承付的支付方式,那托收承付结算适用......


·离婚诉讼中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的?
      随时我们经济社会的发展,很多男女的婚姻观念发生了变化,导致我国离婚率居高不下。在离婚诉讼中,除了对子女的抚养问题,最重要的就是夫妻财产的分割了。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婚姻法以及司法解释对......


·被司法拘留要多久才能被放出去?
      被司法拘留要多久才能被放出去?司法拘留最长时间为15天。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员存在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法院可依法予以罚款、拘留等民事制裁。而根据该法第一百一......


在商品房或其他不动产的预售中,购房者可对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