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金华浦江企业拆迁律师收费标准

  金华浦江企业拆迁律师收费标准 一、金华浦江律师收费标准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2500-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6-8%,收费不足2500元的,可按25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5-6%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4-5%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3-4%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2-3%
  1000万元以上:1-2%
   二、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代理民事诉讼以及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申诉,其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律师事务所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案件难易程度,律师社会信誉、服务能力、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以及委托人的支付能力等,在规定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数额。收费标准,为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三、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同一律师事务所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诉讼代理收费标准按不高于前一阶段收费标准的70%执行。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反诉案件的收费,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四、律师费与诉讼费的区别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
  律师收费的特点:
  1、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
  2、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比如交通费、住宿费、司法鉴定费等。
  3、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诉讼费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强制性费。律师费是可协商的,诉讼费是不可协商的。
  各地区的律师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
  通过本文,有关金华浦江企业拆迁律师收费标准我们可以知道,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一般收费标准为2500-1万元不等;如果涉及了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则要比例分段累计收费。同时我们也应该了解,律师费诉讼费是不一样的,诉讼费是当事人要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交纳的费用。
  
  
  
总结:金华浦江企业拆迁律师收费标准一、金华浦江律师收费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2500-10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根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软件著作权质押登记是什么意思?
      一、软件著作权质押登记是什么意思?软件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而其权利所有人则对他所有的知识产权享有质押权。而质权登记就是行使质押权。著作权出质人必须是合法著作权所有人。著作权为......


·吸食注射毒品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关于毒品,相信您都清楚这是碰不得的东西。一旦沾染上毒品,最后都是会让自身身败名裂,甚至家破人亡。同时,我国也对毒品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很多时候涉及到毒品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那么在实践......


·法律规定强奸罪该如何认定?
      法律规定强奸罪该如何认定?一、法律规定强奸罪应该怎么认定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的行为。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


·抢劫罪与强迫交易罪的区别有哪些?
      抢劫罪与强迫交易罪的区别有哪些?(1)客体不同。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和被害人的人身权利。(2)暴力......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


·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到司法部门报到吗?
      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到司法部门报到吗?一、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到司法部门报到吗?要到司法部门报到,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二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金华浦江企业拆迁律师收费标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