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人数限定

  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人数限定 一、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人数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须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如果公司的股东过多,公司难以协调股东之间的关系,运作困难,况且,在股东过多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因而,国家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数作了最高限额的规定。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
  1、股东缴纳出资
  新《公司法》改原来的法定资本制折中的授权资本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注册资本的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2、验资
  所有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3、设立登记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构报送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登记机关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自执照签发之日起公司成立。
  4、签发出资证明书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也称股单,是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额的法律文件。
   三、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所需材料
  1、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2、法人代表简历一份;
  3、法人代表一寸照片两张;
  4、公司住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
  5、租房协议、租房发票;
  6、经营范围;
  7、公司联系方式(手机、座机各一)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应在2-50个之间,如果公司的股东过多,那么就难以对众多的股东进行协调和管理,所以它的上限在50个以内。法律还规定了股东的出资额,所有的股东出资不能低于注册资本的20%,相关部门对股东出资进行验资之后,才会发放营业执照等证件。
  
  
  
总结: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人数限定一、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人数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须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如果公司的股东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转载的民事责任
      《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转载,是指报纸、期刊登载其他报纸期刊已发表的作品的行为。报纸、期刊转载其他报纸已经发表的作品,是《著作权法》赋予的权利。《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签订征地补偿合同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订征地补偿合同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征地是很多农民近年来都会遇到的一件大事,征地最重要的就是补偿的问题,征地补偿都需要签订征地补偿合同书,因为对于很多农民朋友来说,没有接触过征地......


·土地使用证报名读小学是否可以用
      按规定是房权证、土地使用证的话不符合规定用来读小学、要村委会出证明。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


·公司破产清算顺序,担保权处于什么地位
      公司破产清算顺序,担保权处于什么地位一、公司破产清偿顺序是怎样的?《企业破产法》(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


·离婚后没有公正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后没有公正共同财产怎么分割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的,但婚后的财产就算是没有公正都需要共同的分割;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


·可以申请假释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被判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来讲,在具体服刑期间其实可以向监狱主管部门申请假释,当然这也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才可以获得假释。那具体来说,可以申请假释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


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人数限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