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它财产。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之分。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有的称违约金合同。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违约金可以看成为一种附条件合同,只有在违约行为发生的情况下,违约金合同生效;违约行为不发生,违约金合同不生效。
  违约的种类繁多,违约金合同则有概括性和具体性之分。概括性违约金合同,指当事人对违约行为不做具体区分,概括约定凡违约即支付违约金。具体性违约金合同,指当事人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所约定的违约金,如债务不履行违约金、债务部分履行违约金、债务迟延履行违约金等。
  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的,一方违约时,应当按照该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如果当事人专门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该种违约金仅是违约方对其迟延履行所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此,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继续履行债务。
   二、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调整
   1、当事人应当主动提出调整
  请求非经当事人主动提出调整请求,人民法院不会主动进行调整,而是遵循民法意思自治原则,按照约定的标准计算违约金。
  由于合同关系是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即使违约金约定金额过低或者过高而当事人自愿接受,因为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和他人利益,所以人民法院通常不对此进行主动干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一般会就当事人是否需要主张违约金过低或过低问题进行释明。
   2、请求调整的方式
  《合同法》第114条第二款规定了当事人可以请求违约金增加或减少,根据《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主张对约定违约金进行调整,提出增加或减少的请求。
  任何权利的自由都不是绝对的,而当事人对于违约金的约定自由自然也要受到法律的限制,即约定的违约金不能过高,否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整。实践中,如果您认为对方所要求的违约金数额过高,您可以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向人民法院申请予以调整。具体应该怎么做,您不妨咨询一下合同法律师的意见。
  
  
  
总结: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是什么一、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报划痕险4s店自己给划的能够给报吗?
      报划痕险4s店自己给划的,我国保险制度改革以后,那些小险种其实没有必要买,现在划痕也算出险,如果报了,会影响以后续保的费用,划痕险的赔付率在200-300%,划痕限额是在2000-5000元,虽然出......


·怎么维护探视权,探视权范本是怎样的?
      由于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是与身份关系有关的权利,故而抚养关系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变化而发生改变。故而若婚姻关系终结时,需要确定哪方拥有孩子的探视权,哪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存在拥有孩......


·一、奶茶店店长的劳动合同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奶茶店店长的劳动合同需要包含什么内容?奶茶店店长的劳动合同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双方协......


·小额诉讼标的额是多少
      小额诉讼标的额是多少一、小额诉讼标的额是多少《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


·公司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应符合哪些规定?
      公司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应符合哪些规定?我国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行为,早已制定发行了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但鲜有公司尝试。那公司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应该符合哪些规......


·从合同义务和合同附随义务是指什么?
      从合同义务和合同附随义务是指什么?从义务,即从给付义务,是指在主给付义务之外、不具有独立意义的、只能辅助主给付义务发挥功能的义务。它的目的不在于决定合同的类型,而是在于使合同目的更好......


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