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哪些属于信用证诈骗行为

  信用证诈骗行为侵犯了国家的信用证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惩治信用证诈骗罪对重塑社会信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那么具体来说,哪些属于信用证诈骗行为?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属于信用证诈骗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附随的单据、文件进行诈骗的。
  伪造信用证或附随的单据、文件,是指行为人仿照信用证或附随的单据、文件的形状、格式、规格、内容等,采用印刷、描绘、复制、拓印等方法,非法制作虚假的信用证或附随的单据、文件的行为。变造信用证或附随的单据、文件,是指行为人对真的信用证或附随的单据、文件采用涂改、剪接、挖补等方法,改变信用证或附随的单据、文件的内容、条款等,使其成为虚假的信用证的行为。行为人既可以使用由自己伪造、变造的上述物品,也可以使用由他人伪造、变造的上述物品。
  2、使用作废的信用证进行诈骗的。
  作废的信用证,是指因不具备有效条件而被放弃使用的信用证。如过期的信用证,无效的信用证,可撤销的信用证经有撤销权人撤销的。行为人需要明知是作废的信用证而使用的。
  3、骗取信用证进行诈骗的。骗取信用证是指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欺骗银行为其开具信用证的行为。骗取信用证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如在著名的衡水信用证诈骗案中,梅直芳等犯罪分子就是采用向中国农业银行衡水支行提供虚假的“引资”承诺书和“合作伙伴”名单等手段,骗取了高达100亿美元的信用证。
  4、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这是指以上述3种方式之外的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是开证申请人利用 “软条款”信用证,即“陷阱”信用证,单方面解除开证行保证付款的责任,从而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常见的“陷阱”有如下几项:买方要求领事签证;买方指定检查机构;信用证开出后暂不生效,需待进口许可证签发后通知生效,或待货样经开证人确认后再通知生效;规定船公司、船名、目的港、装船日期、起运港、验收人等,须待开证通知或须开证人同意,开证银行将以修改书的形式另行通知;开证人出具的品质证书、收贷收据或开征人签发的装运指标、证书和数据上开证人的签字须由开证行核实,或与开证行存档之签样相符。
   二、怎么认定信用证诈骗罪
   1、客体要件
  信用证诈骗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信用证的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使用作废的信用证,骗取信用证以及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行为。信用证诈骗罪与一般诈骗罪主要不同之处是行为人利用信用证这一特殊的犯罪工具,整个诈骗活动紧紧围绕信用证为中心而展开。
   3、主体要件
  信用证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只要实施了信用证诈骗行为,均构成本罪。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信用证主要用于国际贸易之中,故这里的自然人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信用证诈骗一般都牵涉多个主体,包括买卖双方、银行、承运公司等,而且一般都是跨国犯罪,需要考虑国外的因素,所以处理起来非常麻烦。一旦涉及信用证诈骗,最好尽快联系专业的刑辩律师,委托他们处理相关的各项法律问题,更好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总结:信用证诈骗行为侵犯了国家的信用证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惩治信用证诈骗罪对重塑社会信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那么具体来说,哪些属于信用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行政机关履行司判决期限是多少?
      行政机关履行司法判决期限是多少?行政机关履行司法判决期限是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第八十四条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


·离婚户口迁出复婚后是自动迁回来吗?
      离婚户口迁出复婚后是自动迁回来吗?当事人想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


·员工持股平台注册资本多少合适
      员工持股平台注册资本多少合适一、员工持股平台注册资本多少合适?这个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注册;1、由于注册手续的费用是按资金多少的百分比来算的,所以注册资金多,注册手续费就贵。虽然......


·新婚姻法里有离婚补偿吗?
      新婚姻法里有离婚补偿吗?一、依现行法律规定,没有任何补偿;二、依现行法律规定,女方生育功能障碍也不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之一。三、现行《婚姻法》规定,在什么情况下,一方可以要......


·亲子鉴定程序是怎样的?有哪些
      当我们进行亲子鉴定时,亲子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简单说明一下。一、做亲子鉴定的法律条件做亲子鉴定需要申请吗?做亲子鉴定不需要法律程序。双方可以协商是通过司法鉴定还是个人鉴定......


·打架斗殴赔偿金额是多少?
      打架斗殴在我们的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打架斗殴容易造成自身和他人的人身伤害,是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危及公民安全的行为。根据打架斗殴的情节和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轻则处以行政处罚,重则将会被......


哪些属于信用证诈骗行为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