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起诉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可以采取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在诉讼的时候,是有很多注意事项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起诉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起诉
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
在肇事方不肯赔付赔偿金并不愿意配合调解时,受害方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且目前保险公司的保险金一般也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才能全额赔付。随着司法和法律制度的日益完善,民事诉讼的优点也随之体现。
起诉的注意事项:
1、赔偿执行有保障。现在的车辆基本已覆盖交强险,大部分购买了商业险,所以只要不是很高的伤残等级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只要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判决,拿到赔偿金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因为基本都由保险公司承担了。
2、赔偿金额高。由律师提供合法合理的赔偿请求,经过法院审理,赔偿金会严格按照法律计算,相对于调解和私了,必然是较高的。
3、如委托交通事故律师起诉,则不需自己费心,由律师处理全部事务。一般人对法律知识并不是很了解,即使有一般的法律知识,对于交通事故领域中包括赔偿金误工费等如何计算、如何保全财产调取材料等等专业性法律知识和操作实物也没有接触;并且自己操作还需耗费大量时间。
二、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管辖法院
以下法院都有权管辖:事故发生地法院、车辆最先到达地法院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任选其一进行诉讼。
实践中考虑到案件送达、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等因素,建议在选择管辖法院时:
1、如果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已查扣事故车辆的,宜由事故发生地法院管辖;
2、否则,选择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更有利于及时有效地解决好纠纷。
三、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当事人
(一)具有原告主体资格的当事人范围
所有因交通事故而获得经济赔偿或补偿的当事人都可以起诉,具体包括:
1、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
2、交通事故造成受害者伤残或死亡的,还应包括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或死者生前实际抚养、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
3、因交通事故遭受直接财产损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可列为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被告范围
我们根据交通事故肇事车辆性质的不同,针对被告范围作不同的说明:
1、肇事车辆是单位的,且驾驶员系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并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应将单位列为被告,作为赔偿义务主体。
(注:肇事车辆是单位的,但驾驶员不是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不宜列单位为被告,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将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列为被告负责垫付。)
2、车辆属于挂靠经营的,且能够证明该事故发生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应将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列为共同被告。
(注: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约定被挂靠人对交通事故的后果免责的,仅在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对外不生效。)
3、车辆出借或出租给他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将租用人列为被告;
但如果出借人或出租人有过错的,也可以将出借人或出租人列为被告,比如知道自己的车有缺陷,知道借用人或租用人无证驾驶或饮酒驾驶。
4、机动车被盗后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将肇事人列为被告,被盗机动车的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5、车辆转卖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的,如何确定赔偿义务主体,学术界争论较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给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函复([2001]民一他字第32号),“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损害承担责任”的精神,应将车辆的实际占有人(即事实车主)列为被告,作为赔偿义务主体。
综上所述,关于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起诉的注意事项,我们要注意,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当事人,不一定是受害者本人,也可以由其妻子。孩子来进行提出诉讼请求,另外,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管辖法院我们一般是选择选择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事故发生地法院。
总结: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可以采取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在诉讼的时候,是有很多注意事项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起诉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合同效力在民法总则中做了怎样的调整
合同效力在民法总则中做了怎样的调整您都知道民法总则最新颁布了,针对其中一些规定也做了相应的改变,法律行业对这个新颁布的民法总则更是投入了大量的关注,尤其是对有改变的规定,今天我们来......
·离婚之后夫妻的对外债务谁来承担
我们知道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所以当夫妻离婚时,可以享有分割财产的权利,但却也有分担债权的义务。而就分担债务的问题,却往往会让离婚夫妻“大打出手”。那么,离婚之后夫妻的对外债......
·一、遗产具有哪些?
一、遗产具有哪些法律特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中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这一定义,遗产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遗产具有范围上的限定性。遗产是死亡自然人的......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2、交通部门......
·房屋过户费最新政策中包括哪些费用?
现在很多年轻人买房选择二手房而不是期房,因为买二手房的话能及早装修入住,省去了等房的不确定性。二手房交易就涉及到缴纳一笔过户费。现在我们结合资料讲一讲房屋过户费最新政策是什么,让我......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怎么认定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怎么认定一、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怎么认定?1、侵犯了国家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起诉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