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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减刑要符合什么条件

  在尚未判刑之前,可以看看是否存在酌定处罚情节,这样可以对犯罪分子从轻或减轻处罚。而要是在服刑期间,则可以自己争取减刑的机会。但此时服刑人员减刑都要符合怎样的条件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服刑人员减刑要符合什么条件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它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不能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二、有期徒刑量刑的幅度是多少
  
  有期徒刑的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种:
  
  1、长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2、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3、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刑期的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
  
  三、服刑人员减刑的法定程序
  
  1、对有期徒刑服刑人员(包括原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已减为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减刑时,由服刑人员所在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主管部门审核,主管监狱长批准后,由监狱提出书面减刑建议,提请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2、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服刑人员的减刑,应当由服刑人员所在监狱提出书面减刑建议,报请省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3、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减刑的结果应当在服刑人员中公开。
  
  服刑人员要想减刑,机会都是自己争取的,此时要看在服刑期间的表现。只有服刑人员减刑满足了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获得减刑的机会。此时,我国对减刑的幅度也是作出了限制的,通常情况下每次减刑不能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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