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是大家都不愿意遇到的,但有时候却是不可避免的。一旦遇

  交通事故是您都不愿意遇到的,但有时候却是不可避免的。一旦遇到交通事故,理论上来说,辨明责任后,让责任人进行赔偿即可。可是,如果遇到一些极端情况,比如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家属无力赔偿怎么办?我们来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您进行讲解。
  
  
  
  
  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家属无力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无力赔偿,受害方可通过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驾驶人因违反交通道路安全法,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款200~2000元,吊销驾驶证。赔偿受害方的事谊如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无效的,受害人可通过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肇事方无力承担,则通过法院凭估财产而定。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垫付”;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数额在40万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责任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数额在80万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责任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3、无力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且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如果无力赔偿数额达到30万以上的,就要负刑事责任,要坐牢的。 如果责任人驾驶的是机动车,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是由保险公司赔付的,不计算在无力赔偿的数额内。
  
  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对方无力赔偿,受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期限为两年,法院在用尽所有执行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法院会中止执行,待对方经济状态有所改善后,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二、交通事故后责任人无力赔偿,负主要责任的,按交通肇事罪处罚
  
  1、先交强险赔偿一部分,保险能走的走掉,三者险能走掉一部分,加上财产保全,还有政府交通保险基金也可垫付一些。
  
  2、出了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无力赔偿,如果是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话,会按交通肇事罪处罚的。
  
  3、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法条及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5、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6、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 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 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7、“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
  
  8、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犯交通肇事罪,畏罪潜逃,或有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于人的;
  
  (二)酒后驾车的;
  
  (三)非司机驾驶机动车辆的;
  
  (四)驾驶无牌照车辆的;
  
  (五)明知机动车辆关键部件失灵仍然驾驶的;
  
  (六)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家属无力赔偿怎么办,综上所述,我们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还是应当向法院起诉,待责任人家属有力赔偿时,再执行。除此情况外,本文还列举了其他情况,相信会对您有一定帮助。如果您依然有所不解,或者遇到的情况比较特殊,可以登陆网咨询专业律师。
  
  
总结:交通事故是您都不愿意遇到的,但有时候却是不可避免的。一旦遇到交通事故,理论上来说,辨明责任后,让责任人进行赔偿即可。可是,如果遇到一些极端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史,另一方是否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


·一、起诉离婚过错方少判财产吗?
      一、起诉离婚过错方少判财产吗?过错方一般会少分财产,离婚财产争夺过程中法院会照顾无过错方,这是在进行财产分割案件审理过程中需要遵守的一个原则。无过错方提供有过错一方有过错的证据材料的......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包括了什么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包括了什么一、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包括了什么(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


·一、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期限是多久?
      一、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期限是多久?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在依法规定的时......


·所谓的增值一般是指房产的增值
      所谓的增值一般是指房产的增值,因为这个部分是比较难处理的,首先是需要理解离婚的时候,房产部分是双方共同的,还是其中一方的。只要了解这个了解之后,才可能解决离婚时的增值部分计算。这个......


·酌定量刑情节的标准情形有哪些?
      一、酌定量刑情节的标准情形有哪些?以是否由法律明文规定为标准划分的量刑情节类型量刑酌定情节主要包括:犯罪动机、犯罪目的、犯罪手段、犯罪人的生活状况、犯罪原因、犯罪人的一贯表现、......


交通事故是大家都不愿意遇到的,但有时候却是不可避免的。一旦遇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