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转让部分股权协议是什么?

  转让部分股权协议是什么? 个人股权部分转让协议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 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 有限公司的 %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 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 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 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 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 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 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 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 违约责任:
  10. 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1. 争议解决约定:
  12.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13. 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转让部分股权协议的具体条款和规定。在这里我们要提醒各位,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一面对自己日后的工作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对此问题还有疑问,可咨询的相关律师寻求帮助。
  
  
  
总结:转让部分股权协议是什么?个人股权部分转让协议受让方(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国家企业改制后工资构成会变化吗?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的国家管控的事业纷纷下放,国家事业单位改制使得企业的性质发生变化,融资与管理等都注入了新活力。而我们知道事业单位的工资往往和一般的企业不同,那么国家企业......


·国家赔偿有精神赔偿吗?
      2010年修改的《国家赔偿法》扩大了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适用范围,增加了有关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规定。又再一次的完善了法治制度。那么国家赔偿有精神赔偿吗?具体标准是什么,下面的我......


·法律如何规定事实婚姻?
      法律如何规定事实婚姻?1、现行《婚姻法》中,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刑法》的第258条规定的重婚罪中,有条件地认为事实婚姻的存在。事实婚姻是指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事实婚姻可构成重婚罪。......


·意外伤害险多少
      意外伤害险多少钱?有什么标准一、什么是意外伤害险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量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


·离婚诉讼当事人是否必须出庭
      离婚诉讼其实就是夫妻就婚姻打官司,想要通过法院来结束婚姻关系。那此时离婚诉讼当事人是否必须出庭呢?不少人会觉得要是当事人不出庭的话,那么就无法就无法调查清楚案件实际情况。接下来,我......


·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条件有哪些?
      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条件有哪些?《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


转让部分股权协议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