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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招标投标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每个行业都有每个行业适用的法律法规,对于经常需要进行项目招投标的人来说,招投标法是国家专门针对招标投标制定的,那么,是不是所有行业的招标投标都必须遵守这个法律呢?让我们来看看招标投标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招标投标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明确规定法律的调整范围,即法律所调整和规范的社会关系,是立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每一部法律因调整和规范的社会关系不同,也就有各自不同的的调整范围。《招标投标法》的调整范围,仅限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招标投标活动。对这一规定,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1、《招标投标法》的空间效力。《招标投标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部领域。但是,有几点需要特别注意:一是这里的"境内"从领土范围上说包括香港、澳门,但是由于我国对香港、澳门地区实行特殊制度,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8条、《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8条之规定,全国性法律除列入"基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特别行政区实施。《招标投标法》不在实施之列。二是《招标投标法》只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包括国家机关(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所属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种类主体进行各类活动的基本法,在招标立法体系中居于最高的地位,部门性和地方性的法规、规章不得与其相抵触。2、《招标投标》的适用范围。从本条的规定看,《招标投标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不仅包括本法列出必须进行招标的活动,而且包括必须招标以外的所有招标投标活动。也就是说,凡是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招投标活动,不论招标主体的性质、招标采购项目的性质如何,都要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具体而言,从主体上说,包括政府机构、国有事业单位、集体企业、私人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其他非法人组织等的招标;从项目资金来源上说,包括利用国有资金、国际组织或外国贷款政府及援助资金,企业自有资金,商业性或政策性贷款,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列入财政预算的消费性资金进行的招标;从采购对象上说,包括货物(设备、材料、产品、电力等),工程(建造、改建、拆除、修缮或翻新以及管线敷设、装饰装修等),服务(咨询、勘察、设计、监理、维修、保险等)的招标采购,且不论采购金额或投资额的大小。也就是说,只要是在我国境内进行的招投标活动,都必须遵循一套标准的程序,即《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程序。但是,从本法的规定看,有许多条文是针对强制招标而言的,不适用于当事人自愿招标的情况。换言之,强制招标的程序要求比自愿招标更为严格,自愿招标的选择余地更为灵活。以上为招标投标法的适用范围的相关介绍,可以看出,招标投标法几乎适用于所有项目的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法也对招标投标的具体细节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如果对于招标投标的过程或者具体事宜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看看招标投标法,或者可以咨询相关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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