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很多人在入职时,企事业单位在劳动合同上都会写,是否给员工购买

  很多人在入职时,企事业单位在劳动合同上都会写,是否给员工购买五险一金,五险一金已经成了企事业单位的一种最基本的保障性的福利,很多人只知道公司给买了五险一金,只知道每个月公司会扣除一部分工资缴存五险一金,但是对于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缴纳五险一金的比例是多少?
  三、五险一金职工办理
  1、办理情况是: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办理,个人提供五险一金身份证和照片;
  2、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可以办理转移手续,能随工作带走;
  3、养老保险转移:如果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就到原单位开据养老保险转移单,填写清楚现在的工作单位,(最好拿原调动手续)由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会养老管理部门签章,办理养老保险帐户转移手续,原单位做养老帐户减人处理;再到现单位盖章认可,到现单位所在地的养老保险部门办理接受养老手续,现单位做增人处理;办理了养老保险转移后,现单位也为你参加了养老保险,两者完全可以合并计算缴费年限,以后办理退休手续,养老待遇不受影响!!医疗保险的转移基本一样。
  4、中间失业一般还要按月缴社会保险,也可以中断,看自己的情况了;
  5、缴费时间可看有关政策。
  二、五险一金缴存比例
  五险一金的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各地缴纳比例不一样。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账户)。
  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8%,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1%;
  4、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
  5、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
  三、五险一金的作用
  1.养老保险是为了老有所养,劳动者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可以领取退休金;??
  2.医疗保险是职工生病作为医疗报销用的;
  3.失业保险是职工失业后,领取生活费的;
  4.生育保险是职工生育作为生育报销和有关待遇的;
  5.工伤保险是职工发生工伤,支付医疗费用或者赔偿有关工伤待遇的;
   缴纳五险一金的比例,每个地区每一年的缴存比例都有所不同,您可以在单位和到社保局进行缴存查询,五险一金属于小投入大收获,可以在关键时候解燃眉之急,也可以减轻关键时候的一部分的经济压力,企事业单位给员工缴存五险一金,既符合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同时也可以减少以后发生意外情况时的不必要的麻烦。
  
  
  
总结:很多人在入职时,企事业单位在劳动合同上都会写,是否给员工购买五险一金,五险一金已经成了企事业单位的一种最基本的保障性的福利,很多人只知道公司...#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公司债务股东需要承担吗?
      公司债务股东需要承担吗?一、公司债务股东有责任承担吗?1、通常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法人中的一种,法人是法律规定拟制的人,对于股东来说,公......


·应该如何认定盗窃侮辱尸体罪
      盗窃、侮辱尸体罪是选择性罪名,盗窃尸体罪,是指秘密窃取尸体,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下之行为。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


·绑架罪的取证形式有哪些
      绑架罪的取证形式有哪些一、绑架罪的取证形式有哪些1.物证(1)实物:主要包括各类刀具、各类枪支、各类爆炸物、各类棍棒、麻袋、麻醉药物、酒(精)、车辆、船只、衣帽、鞋、勒索所得的款物(......


·哪些特殊情形可申请国家赔偿?
      哪些特殊情形可申请国家赔偿?哪些特殊情形可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的申请是需要有一定的条件的,只有是国家人员所在执法错误的时候可以进行补偿的,比如说拘留错了人,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离婚了能再起诉赔偿吗?
      离婚了能再起诉赔偿吗?离婚了能再起诉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


·怎样申请无效婚姻
      在符合《婚姻法》中规定的情形下,具有资格的主体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但具体就如何申请无效婚姻来看,可能很多人并不了解。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


很多人在入职时,企事业单位在劳动合同上都会写,是否给员工购买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