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撤销权的行使及效果是什么?

  撤销权的行使及效果是什么? 一、撤销权成立的构成要件
  (一)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
  (二) 债务人的行为是在债权成立后实施的;
  (三)债务人负担债务之后,实施的是财产行为,即该行为必须是为了使其财产减少;
  (四) 债务人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即该行为足以减少其一般财产而使债权 不能完全受清偿;
  (五) 若债务人的行为系有偿行为,需要债务人、受益人或受让人具有恶意。债务人有无恶意,一般应实行推定原则,即只要债务人实施行为而使其无清偿能力,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就推定为有恶意。至于受益人或受让人的恶意,则应由债权人证明。
   二、撤销权的行使
  (一)由债权人以自己名义依诉讼方式行使,只有由法院作出撤销债务人行为的裁判,才能发生撤销的效果;
  (二)以债务人或以债务人与其行为的利益转得人为共同被告; 行使撤销权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额为限;
  (三)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1年,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撤销事由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满5年,债权人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三、撤销权行使的法律效果
   (一)实体法上的效果
  1、自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之日起,债务人的行为自始无效。
  2、受益人应当返还从债务人处受领的财产。
  3、受益人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对债务人享有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
  4、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向自己返还所受的利益,并有义务将所受利益加入债务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全体一般债权人的责任财产(无优先受偿权)。
   (二)诉讼法上的效果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出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综上所述,撤销权的行使及效果有着严格的限制,简而言之,就是必须是债务人恶意的财产减少行为使得债权人的合法债权受到侵害,并且债权人在知道侵害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起诉,才能使撤销权生效,即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无效,并且承担与诉讼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交通费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
  
  
  
总结:撤销权的行使及效果是什么?一、撤销权成立的构成要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二)债务人的行为是在债权成立后实施的;(三)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软件著作权登记公示查询
      软件著作权查询有两种方式:1、查询人可以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进行线下查询;2、申请人可以通过登录官方网站进行自主查询。网上查询不用缴纳费用,如果申请查询人线下到版权保护中心查询的需要......


·常见刑事罪名的量刑起点的确定是什么?
      中国古语“无规矩不成方圆”,发展到今天,人们生产生活方面也都是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为了保障社会攻攻攻秩序稳定,人们安居乐业,法律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一旦违法乱纪,就会收到法律的制裁。......


·试用期辞职需要赔偿吗?
      试用期辞职需要赔偿吗1、试用期间,劳动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2、试用期间,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3、劳动......


·交通工伤认定条件都有哪些
      一、交通工伤认定条件都有哪些(一)必须在企业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二)必须在上下班必经路线上;(三)必须是本人无责任或不负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四)必须是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


·刑事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权限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事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权限规定是怎样的?根据规定刑事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具有具有会见在押人员等的权限,具体权限如下:1.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犯罪事实的材料;2.与在押人会见、通......


·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
      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在我国,土地使用证是你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土地使用证具有法律效应,一般情况都会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国家对于办理土地使用证这一方面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很多人都不清......


撤销权的行使及效果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