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恶意欠薪罪的构成

      工资薪水是一个人赖以生存的经济来源,更是一个家庭得以稳定和谐的基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在经历过一段拖欠工资、逃匿支付工资的黑暗时期以后,国家越来越重视劳动者工资支付方面的问题。《刑法》中增加了恶意欠薪罪的罪名。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构成恶意欠薪罪的三个构成条件:

    (1)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

    (2)数额较大;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

    一般的不支付工资的行为,并不能够构成恶意欠薪罪。

      “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该如何理解呢?其行为表现如下:

    (1)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处分财产的;

    (2)逃跑、藏匿的;

    (3)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

    (4)以其他方式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
总结:工资薪水是一个人赖以生存的经济来源,更是一个家庭得以稳定和谐的基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在经历过一段拖欠工资、逃匿支付工资的黑暗时期以后,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未满十八岁算是童工吗,雇佣童工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童工在本该快乐成长,努力学习的年纪却为生计奔波劳碌,虽然精神可嘉但是却不受法律容许。也就是说童工所从事的工作不受法律保护,而用人单位不得雇佣童工。为了能扼制童工队伍的壮大,需要从严......


·昆明晋宁征地事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昆明晋宁征地事件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征地的工作,各地区都会存在,为了是社会的发展需要和社会的项目建设。但是有些地区的征地工作的方法和方式不对,造成了工作很难开展,甚至产生了一些恶劣的影......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文具体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文具体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


·抢劫罪的法律相关规定是什么?
      抢劫罪与抢夺罪不同,抢劫罪是指用暴力等手段强行将他人的财务据为己有的一种行为,这里使用的是暴力,必然就会对让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因此量刑上也会比较重一些,那么对于抢劫罪的法律相关规......


·机动车不买交强险有什么后果
      不买交强险有什么后果不投保交强险后果是很严重的,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


·遗嘱公证需要哪些人在场?
      遗嘱公证需要哪些人在场?遗嘱继承公证,必须要其他同一序位继承人全部到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立遗嘱人必须带嘱文本、户口薄、工作证、产权证等,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如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到......


恶意欠薪罪的构成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