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是渎职罪?

  渎职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国家赋予的职权或者不履行、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破坏了国家机关正常活动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危害极大,不仅仅表现在会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损失,而且损害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妨害了国家机关正常的工作和管理秩序,因此,刑法对此类犯罪专门规定了一章内容,对社会生活中最常见、多发的渎职犯罪和在国家事务管理中负有重要职责部门的渎职犯罪较为详细地作了规定,主要包括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放纵走私罪、环境监管失职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等,具体列举了三十余种渎职犯罪的具体行为。打击这类犯罪,对保证国家机关的正常、高效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在渎职罪一章中,既有针对具体机关、部门的具体渎职行为的专门规定,也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一般规定。在实践中,对于渎职犯罪,刑法有专门条文规定的,应当运用专门规定,对于刑法没有专门对应的规定的,符合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犯罪的特征的,应当适用关于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的有关规定。

  渎职犯罪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渎职罪是惩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职责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此类犯罪,其他人员不能构成。

  二是这类犯罪在实践中都是具体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国家权力或者不履行、不认真履行国家权力的违反自己职责的行为。
总结:渎职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国家赋予的职权或者不履行、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破坏了国家机关正常活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触犯敲诈勒索罪怎么处罚
      一、敲诈勒索罪怎么处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劳动合同工资写错了可以划掉吗?
      劳动合同工资写错了可以划掉吗?一、劳动合同工资写错了可以划掉吗?只要不改变合同意思是可以改的。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即生效。签劳动合同时有错别字或者填错,可以......


·离婚补偿金到期要怎么办
      离婚的时候,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另一方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的,也是赔偿金,当然,补偿金一般都会约定一个时间一次性支付,那么离婚补偿金到期要怎么办?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


·公职人员拘役公职保留不?
      公职人员拘役公职保留不?公职人员拘役公职不会保留,因为拘役都是我国《刑法》中的主刑之一。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借款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借款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一、借款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定金一般最高不超过标的额的20%违约金没有具体限额规定,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


·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人之间的关系
      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人之间的关系股权投资一般分为股票投资和项目投资两种,而有限合伙人是根据参与投资的企业、其他投资人或金融机构经过协商一致同意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的,这些合伙人没有民事......


什么是渎职罪?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