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相信每一位企业职工都十分关注自身的工资福利,小编也不例外。企

  相信每一位企业职工都十分关注自身的工资福利,我们也不例外。企业职工的工资福利分门别类、种类繁多,国家相关公文对此有明确的梳理归类,主要是为了便于统计及财务管理。一般来说,作为非专业人员,我们对这些分类都是一知半解,就有网友想了解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哪些项目,网的编辑就来借着本文,为您答疑解惑。《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在政府公布的职工福利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中,明确有列明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哪些项目,相信对于企业财务人员及其工作有明确的指导意义,而对于大部分非专业人员而言,只需了解即可。网的编辑已经在本文中列明相关项目范围,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登录网进行咨询。
  
  
  
总结:相信每一位企业职工都十分关注自身的工资福利,我们也不例外。企业职工的工资福利分门别类、种类繁多,国家相关公文对此有明确的梳理归类,主要是为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私人欠债不还怎么办
      私人欠债不还怎么办一、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


·卫生行政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卫生行政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当事人申请行政救济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在三个月内,依照本法规定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


·劳动部门工伤认定期限一般是多久
      关于工伤认定期限,其实主要包括了两种,即在申请认定的时候有一个期限,而之后受理了认定之后,相关部门作出认定结果也是有一个期限限制的。那具体来说劳动部门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呢?详细内容请......


·企业要怎样追收债务,企业如何追债
      企业要怎样追收债务,企业如何追债个人之间的借款会产生个人债务,而与个人相对的企业也少不了会有各种债务的产生。作为债权方,有债务就要及时向债务方追收,避免过了诉讼时效。而企业要怎样追收......


·医疗过失认定的赔偿?
      医疗过失认定的赔偿?在医疗诊治中的过失就是指医生或者医护人员在治疗或者预防疾病时技术服务等医疗活动过程中的问题,在具体进行医疗救治的行为时没有尽到应尽的职务义务,那么通常就是导致了......


·劳动者被辞退之后能个人缴费吗
      劳动者被辞退之后能个人缴费吗被单位辞退后社会保险关系转为自由职业者,可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流程如下: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


相信每一位企业职工都十分关注自身的工资福利,小编也不例外。企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