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写好销售代理协议?

  如何写好销售代理协议?
  
  销售代理协议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 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区域
  
  乙方的代理区域为:
  
  二、代理产品
  
  乙方销售代理甲方的产品为:
  
  三、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 地区的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收回发出的全部货物,费用乙方全部承担;如果乙方不收回货物,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壹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壹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3)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五、最低代理销售量
  
  乙方承诺向甲方的订货量为每月平均 ,如果壹年内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六、代理商品价格
  
  1、配送价格:甲方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
  
  2、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七、奖励
  
  乙方年销售量达到 ,甲方赠送给乙方 ;年销售量达到 ,甲方赠送乙方
  
  八、商情报告
  
  1、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2、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半年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3、甲方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九、发货方式
  
  采取物流发货方式,乙方承担物流费用。
  
  十、售后服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3、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综上所述,我们同经销商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应该包括代理产品、价格、代理区域、代理期限、代理权限等基本信息,除此之外,还应该加入违约条款。在协议中明确了违约责任,当后期发生经济纠纷时,双方可以依据合同条款处理。协商不成的话,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手段。
  
  
总结:如何写好销售代理协议?销售代理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的相关事宜...#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起诉非法集资罪多久开庭?
      在非法集资中,犯罪人往往会利用受害人对财富资产保值增值的迫切心理,通过债券、原始股、基金、理财等花样繁多的形式,谎称自己的产品本金安全、收益保证、回报超高,骗取受害人的钱财,受害人......


·民事诉讼不公开审判的案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不公开审判的案件有哪些?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


·民事诉讼新证据的界定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新证据的界定是怎么规定的一、民事诉讼新证据的界定是怎么规定的?在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


·怎么判定专利是否侵权?
      怎么判定专利是否侵权?判定专利是否侵权主要是判断是否满足侵犯专利权行为成立的要件,这些要件包括:1、存在有效的专利权2、发生了法定的侵害行为3、所发生的侵害行为具有违法性4、侵害行为人......


·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有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有什么一种是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行政相对方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类机关主要有:公安、税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物价、审计、外汇管理等行政机关。另一种......


·公司拖欠工资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吗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包括基......


如何写好销售代理协议?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