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期限是多长?

  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事故责任各执己见,产生纠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便十分重要。当然,责任认定书不总是反应事故真相,这时我们就需要对责任认定书进行复核,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期限是多长呢?网站我们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定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三、事故认定书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四、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时限
  (一)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核。
  (二)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三)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四)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五)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限期是当事人收到认定书的三天之类,上级公安部门会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三十天内做出复核决定。车辆驾驶事关生命,一定要谨慎。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建议您马上报警,公安部门会做出公正处理,处理有误也可自行申请审核。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网站的律师。
  
  
  
总结: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事故责任各执己见,产生纠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便十分重要。当然,责任认定书不总是反应事故真相,这时我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警察泄露个人信息怎么投诉
      保险推销、楼盘出售、装修咨询都有可能泄露您的个人信息,但是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警察泄露个人信息导致您的利益受损。您对于警察泄露个人信息怎么投诉是比较关心的,有的民警利用职务便利泄露个人......


·有限合伙是否需要注册资本限制?
      有限合伙是否需要注册资本限制?有限合伙公司,是没有注册资本限制的。合伙企业或者一人公司,这种公司的级别比工商户高,比有限责任公司低,申请的时候是不需要出具注册资本的。普通合伙企业由普......


·一、什么叫醉驾,醉驾是什么?
      一、什么叫醉驾,醉驾是什么意思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


·刑事案件检察院抗诉事由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检察院抗诉事由有哪些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或者无罪判有罪的;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的;认定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


·没一起生活能返还彩礼吗?
      目前,结婚之前男方给付彩礼给女方成为很多地区结婚的风俗。在给付彩礼之后,男女结婚了,那要是双方一直没有一起生活过,一方就提出了离婚的话,此时没一起生活能返还彩礼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


·转账支票背书盖章的规定是什么
      转账支票背书盖章的规定是什么?转账支票收款人一栏应填写为收款单位名称,在正面加盖出票人(付款单位)预留银行印章。收款单位取得转账支票后,在支票背面被背书栏内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及法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期限是多长?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