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登记股东股权转让所得如何纳税?

  非登记股东股权转让所得如何纳税? 一、股东之间股权转让个税的规则
  1、 股权转让应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
  2、如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3、外国个人投资者转让境内企业股权收益是否纳个人所得税,在法律上也缺乏确定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针对财产转让所得是否源于中国境内有如下的阐述:“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
  (1)股权转让应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纳税。
  (2)如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4、对该条款最直意的解读应是:除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外,其他财产(包括股权)的转让所得是否源于中国境内,取决于转让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这样解读的最大问题是,股权转让地点如何确定(譬如是转让协定签署地、交割地、股东记录簿所在地还是企业所在地)没有进一步解释,而某些因素(如转让定签署地、交割地)的随意性很大,不应该左右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二、股东股权转让税费的计算方法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的公告,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对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净资产额须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
  2、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就税法的一般原理而言,股权转让与其他财产转让一样,其收益的性质属于资本利得。资本利得的计税基础为转让财产所获得的收入与被转让财产的取得成本之间的差额。 套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的表述方式,股权转让所得为企业“转让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 或者“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 。
  上文我们针对“非登记股东股权转让所得如何纳税”这个问题,详细介绍了股东之间股权转让个税的规则以及股东股权转让税费的计算方法。非登记股东也是股东,承担的权利和义务皆与普通股东相同,纳税的规则与计算自然也一样,没有区别。通过对这些知识的介绍,相信您对股权转让已经有所了解,如有异议,可及时与联系。
  
  
  
总结:非登记股东股权转让所得如何纳税?一、股东之间股权转让个税的规则1、股权转让应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民间借贷还不起会有什么后果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果债务人欠债权人钱的话,是需要在约定的日期内偿还的。如果不还钱的话,债权人是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而此时也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那通常......


·专利权无效申请的理由有几种
      专利权无效申请的理由有几种(1)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2)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3)不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固定;(4)外观设计与在先权利相冲突或者不符合新设计的要求;......


·我国银行对信托收据的操作要求
      一、         中国银行有关信托收据的操作要求根据《中国银行国际结算业务基本规定》,信托收据实质上是可户将自己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银行的确......


·房屋买卖预登记是什么意思?
      房屋买卖预登记是什么意思?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


·员工赔偿代通知金的规定。
      员工赔偿代通知金的规定。1、需要看是否给企业造成了损失2、如果员工没有通知企业立即走了,且没有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是不能扣员工工资的3、如果员工没有通知企业立即走了,且给企业造成......


·绑架罪的取证形式有哪些
      绑架罪的取证形式有哪些一、绑架罪的取证形式有哪些1.物证(1)实物:主要包括各类刀具、各类枪支、各类爆炸物、各类棍棒、麻袋、麻醉药物、酒(精)、车辆、船只、衣帽、鞋、勒索所得的款物(......


非登记股东股权转让所得如何纳税?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