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话费充错了号码该怎么办?

  话费充错了号码该怎么办?现在流行自己通过网络给手机号码充值,当然也有一些人在充值的时候不小心,造成环肥充错了号码。那要是实践中真的发生了这样的情况,当事人应该怎么做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充错电话费之后应该怎么办?1、双方调解协商发现话费充错了之后,一定要及时联系对方,跟对方商量好,看对方愿不愿意把话费归还。若对方不给予回复或者不同意,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冷静,可以及时和运营商的客服联系,登记之后,客服会帮助与对方进行沟通。2、由运营商办理话费资金转移对于一些特殊情形,比如错充的金额过大,对方不愿意以充值的形式返还的,在对方同意、系统允许的情况下且是经官网或者营业厅前台充值的话费可以进行实时调账,即将错充的话费从对方账户调入充值者指定账户,但是这种情况一般仅限于省内用户,省外用户不可以,而且还得在一定时间之内、对方账户中余额够的情况下。3、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对方收到错汇的钱和话费,不管数额多少,都算不当得利。若双方不能协商的,或者协商不成的,充错话费的一方可以以不当得利起诉到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虽然从法律上来讲受益用户有归还义务,但在实践中,操作起来难度很大。由于通常这种情况只知道受益用户的手机号码,根本无法获知其个人信息。对于这种情况,运营商的客服人员表示,基于对客户隐私的保护,不能泄露受益用户的个人身份,除非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但警方表示,法律保护公民隐私权,即使是警方也不能随意获取公民信息。由于不能获取到受益用户的身份,所以律师也无法代理类似案件。二、收到“掉下来”的话费,需要返还吗?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23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构成不当得利的要件包括:(1)一方获得利益;(2)另一方受到损失;(3)一方获得利益与他方利益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4)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在收到错充的话费时,受益的用户就构成了不当得利,应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将话费返还给充值人。要是不小心将话费充错了号码,此时可以双方协商处理,当然要是对方不同意返还充错的话费,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进行返还。需要注意,在充错话费的情况下,得利的一方属于不当得利,在这法律上面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此是应当返还给对方的。
  
  
  
总结:话费充错了号码该怎么办?现在流行自己通过网络给手机号码充值,当然也有一些人在充值的时候不小心,造成环肥充错了号码。那要是实践中真的发生了这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私募怎么募集资金?
      私募怎么募集资金?随着投资市场的日益发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打算设立私募基金。但是,设立私募基金的时候启动资金的募集却是十分困难的。私募怎么募集资金这个问题难倒了不少打算成立私......


·如何成立公司,成立公司的步骤是怎样的?
      如何成立公司,成立公司的步骤是怎样的?一、如何成立公司成立有限公司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共同制定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


·合伙人拒绝清算怎么处理
      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


·拘留15天时间怎么算的?
      拘留15天时间怎么算的?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拘留15天,即14号到28号,家属是29号去接人。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


·欠债不还还能拿人家农村房屋抵押吗
      欠债不还还能拿人家农村房屋抵押吗?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日常生活中有许多人在短期时间内换不上贷款或借款,会选择用房产证抵押到银行贷款或直接抵押给借款人。但这种情况有一个特殊部分,就是......


·上海抚养费上下限是如果规定的?
      上海抚养费上下限是如果规定的?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话费充错了号码该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