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济南房屋租赁增值税怎样交

  在济南租房子的时候,很多中介都会告诉租客为其免去了各种增值税或者其他的一些税费。很多人可能会问,这些增值税是否该房客交的。那么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济南房屋租赁增值税?济南房屋租赁增值税是怎么交的。
   一、济南房屋租赁增值税怎么交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
  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6、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二、房屋租赁增值税如何申报
  纳税人应在次月1日到10日内自行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到所在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窗口办理纳税申报,申报里须持下列资料:
  (1)纳税申报表;
  (2)财务会议报表及说明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需提供:增值税申请抵扣凭证,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 税额明细表,国税机关要求申报的其他资料
  从上面的内容可以看出济南房屋租赁增值税的一些税点以及申报的一个程序。其实在很多时候房东或者中介在出租房屋的时候把各种税费都加在租客的房租上面了。但是其实这些都不是租客自己该承担的。所以我们平时应该多了解点法律常识,只有我们了解的多了才不至于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总结:在济南租房子的时候,很多中介都会告诉租客为其免去了各种增值税或者其他的一些税费。很多人可能会问,这些增值税是否该房客交的。那么下面我们就来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持刀伤人造成轻伤公安机关怎么处理?
      持刀伤人造成轻伤公安机关怎么处理持刀伤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局应当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公安局侦查期间一般为两个月,可以延长一个月。特殊情况,经过批准可以达......


·股权转让未付全款合同解除后果是什么?
      在我国的经济变革中,我国的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可对自身的公司做扩充。但由于资金的限制许多企业都受到了限制,那股权转让就能解决这种资金问题。那转让时也会出现不同的情况发生,下面就股权转......


·驾驶员醉驾罚款谁说了算?
      驾驶员醉驾罚款谁说了算?醉驾罚款由执勤民警出具,在收到罚款单之后,凭执勤民警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罚款单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违法处理大队业务窗口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


·嫌疑人把他人的珍贵财物掉包是什么罪
      嫌疑人把他人的珍贵财物掉包是什么罪一、嫌疑人把他人的珍贵财物掉包是什么罪?掉包他人珍贵财物的行为涉嫌盗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


·没有遗嘱时老人的财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没有遗嘱时老人的财产继承顺序是由法律规范明文规定的,具体规定如下:《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


·二手房交易中的陷阱该怎么防范
      购买二手房时,购房者稍有不慎就会掉入卖房者设置的陷阱,并为此后悔莫及。那么在实践中,二手房交易中的陷阱该怎么防范呢?这是不少想要购买二手房的人们疑惑并迫切想要知道的买房问题之一。对......


济南房屋租赁增值税怎样交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