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材料有哪些
实践中,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是有很多好处,最明显的就是能够确定该不动产的权利归属,同时还能起到一个公示的作用。但在具体办理的过程中,需要申请人提供材料,究竟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材料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
一、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质检合格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已竣工的证明,个人自建房屋需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房屋竣工证明);
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还需提交房屋面积界定报告);
7、房屋地址证明,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民政部门出具的房屋地址证明);
8、经适房、单位集资房、廉租房、公租房等房屋还需提交发改委或军区的立项计划和省或市或军区房改办的批文,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9、属合作修建(联建)建筑工程的,还需提交合作(联建)协议和产权分割清单,原件;
10、建设单位申请业主共有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还需提交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公有房的证明或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规划部门确认业主共有房屋的证明为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书面约定为原件;
1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建账证明,原件。
二、商品房买卖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核准通知书,原件,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办理初始登记且同幢房屋一部分已直接办理了转移登记的,需提交被登记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4、买卖合同,原件;
5、购房发票,个人申请提交原件,单位申请提交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
7、已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还需提交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8、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证明,原件。
三、经适房买卖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核准通知书,原件,未办理初始登记且同幢房屋一部分已办理转移登记的,需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拨地文、图)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经适房买卖合同,原件;
5、购房付款凭据,原件;
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
7、批准文件,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经房改部门审核签章的售房花名册;
8、未办理初始登记的,还需提交发改委或军区的立项计划和省或市或军区房改办的批文);
9、已办理预购经适房预告登记的,还需提交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10、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证明,原件。
四、个人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
4、买卖合同,原件;
5、房屋测绘报告,原件;
6、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还需提交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五、单位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
4、买卖合同,原件;
5、房屋测绘报告,原件;
6、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还需提交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7、批准文件,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①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自建房屋转让时,需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范围图;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自建房屋转让时,需提交市政府同意划拨土地上房屋转让的文件,其中1993年1月31日前开工建设的项目,只需提交修建许可证、红线图或选址定点意见书。)
六、房屋继承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
4、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5、房屋测绘报告,原件。
六、房屋赠与、受遗赠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
4、赠与合同,原件(赠与);
5、属遗赠转移登记的提交遗赠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
七、房屋约定协议导致的转移登记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
4、约定协议,原件,将共有的房屋约定为单独所有、将单独所有的房屋约定为共有或按份共有的份额转移约定协议,申请人属夫妻关系的,需提交婚姻关系证明(协议离婚的可提交离婚证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经婚姻登记机构签章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5、房屋测绘报告。
八、一般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
4、主债权合同,原件;
5、抵押合同,原件;
6、已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转抵押权登记的还需提交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7、房屋测绘报告,原件。
现实生活中,当事人可能会因为各种的原因而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而针对不同的情况,那么需要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也就是不同的。上文中,我们已经为您总结出了不同情况下所需要的材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总结:实践中,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是有很多好处,最明显的就是能够确定该不动产的权利归属,同时还能起到一个公示的作用。但在具体办理的过程中,需要申请人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丈夫强奸妻子是否构成强奸罪?
丈夫强奸妻子是否构成强奸罪?由于有合法的夫妻关系的存在,一方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履行性行为的义务(同居义务),即使丈夫的行为对妻子的性自由权利有侵害也不构成犯罪。目前在我国无论是立法还是执......
·取保候审出来能打人吗
不能打人。取保候审期间再次打人,不会凭轻微伤判刑。可能会取消取保候审,重新到拘留所度过。《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
·民事诉讼法诉讼主体资格怎样审查确认?
民事诉讼法诉讼主体资格怎样审查确认?一、什么是民事诉讼1、民事诉讼主体,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机关,审......
·监视居住离开住所是否可以
监视居住离开住所是否可以监事居住不能离开居所。根据规定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
·怎么确定音乐著作权归属
怎么确定音乐著作权归属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比较多的,保护文字作品、美术作品、音乐作品等等。但是针对不同的作品来讲,著作权的归属不同。那么您知道音乐著作权归属该怎么来确定吗?详细内容请阅......
·入股合作协议书怎么写?
入股合作协议书怎么写?一、入股(一)概念入股又称股票持有或员工持股,即员工成为所服务企业的股东。员工入股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别。狭义的员工入股指公司为使员工取得所属公司股票......
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材料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