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肥股权转让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合肥股权转让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一、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准备的材料
  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
  2 、股权转让协议必须明确:
  (1)如何转让
  (2)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3、 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重新选举董事、监事人员(如董事发生变化须提供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如原董事会成员不变的也须说明原董事会组成人员不变);
  4、向私营企业或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须提供验资报告、交割单如属全民、集体企业及交割合同;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
  6、新股东身份证原件;
  7、 股东选举董事、法定代表人决议;
  8、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9、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10、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报告;
  11、新股东承诺书;
  12、新法定代表人照片、简历
  13、原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14、 新股东身份证明,非当地户籍的需要暂住证,法人股东需要经工商局签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5、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公司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 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6、 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7、 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 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8、 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9、 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10、 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11、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三、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或禁止性规定
  1、新《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2、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份,如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3、内资企业股权转让中,内资企业性质转为外资企业时,原内资企业的自然人股东的股东身份是否仍然保有:《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006年9月8日施行)第五十七条规定,被股权并购境内公司的中国自然人股东,经批准,可继续作为变更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 所以,在未经批准前,中国内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原来内资企业的中国自然人股东不能作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要想成为合资企业的股东,必须获得外经委或商务局(商务部)的批准。
  通过我们介绍的合肥股权转让办理的相关内容,可以知道,当事人需要办理股权转让的,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其转让行为在符合公司章程的约定,还需要遵循法律关于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或禁止性的规定,涉及办理工商登记的,需要及时办理登记手续。
  
  
  
总结:合肥股权转让办理,需要哪些材料一、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准备的材料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2、股权转让协议必须明确:(1)如何转让(2)转让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非法跟踪他人判几年
      需要根据案情来看。如果是被人跟踪,侵犯了隐私权,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要求其停止侵权,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根据侵害性质造成的影响收集相关证据到法院起诉,要求其消除影响,澄清事实,赔礼道歉,......


·本人不在可以过户房吗
      可以。写一份授权委托书,全权委托别人代你处理过户事宜即可。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


·没签合同辞职几天能走有工资吗
      没签合同辞职几天能走有工资吗一、没签合同辞职几天能走有工资吗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辞职时不影响劳动者要回劳动报酬。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


·律师是律师这个职业的总称,律师可以分为很多种不同类型的律师,
      律师是律师这个职业的总称,律师可以分为很多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房产律师是专攻于房产的律师,跟其他类型的律师一样,房产律师也是要收费的。如果您想解决房产纠纷的问题,那么您可以聘请房产律......


·保证担保抵押担保有什么区别?
      保证担保抵押担保有什么区别?一、担保的方式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担保方式指的就是担......


·有限责任公司法律责任对法人有哪些要求?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公司类型也越来越多。有限责任公司有别于其他性质的公司,其主要运营方法和管理方法是最大程度的保护股东的权益,运作灵活,方法简单。将所需要的人员和资源进行整合后即......


合肥股权转让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