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漏诊是不是医疗过错案例有哪些

  漏诊是不是医疗过错案例有哪些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错是指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错。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在适用法律上存在差异,从而在鉴定、赔偿数额等存在明显不同。前者主要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后者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医学会,医疗过错的鉴定机构是司法鉴定机构。按照医疗事故赔偿所得要低于按照医疗过错赔偿所得。
  之所以对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的区分,除了与目前法制现状有关外,很重要的原因与目前医疗事故鉴定缺乏公正有直接的联系。由于医疗侵权的特殊性、复杂性,此二元制的现象将在很长一段时间持续存在。
   漏诊是医疗过错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并不是医疗事故。从法律的角度说,医疗过错可以是造成医疗事故的原因,也可以是鉴定为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损害事件,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混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漏诊没有具体的规定。但从医疗事故的有关解释来看,医疗事故是由医学会组织鉴定认为构成事故的医疗损害事件,构成医疗事故有三个条件:医疗过错、医疗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医学会组织的鉴定。
  如果漏诊等医疗过错行为没有对患者造成损害,即患者的损害不是医疗过错行为造成的,而是由于患者疾病本身导致的必然结果,或者其他非医疗过错行为的因素造成的,医院没有违反正常的医疗护理常规规范,则不构成医疗事故。换句话说,只有漏诊的医疗过错行为成为患者损害后果的原因,又经过医学会组织的鉴定认为构成的,才属于医疗事故。对于漏诊中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过错损害,受害人可以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索赔,这个赔偿标准比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医疗事故赔偿标准高出很多。
  以上是对关于漏诊是不是医疗过错案例的详细介绍。可见,在司法实务中,漏诊并不属于医疗事故,从合同法的观点来看,医院漏诊的情况是一种医疗过错,也就不可能按照医疗事故的标准来进行赔偿了。当然,漏诊造成严重后果的,还需要专业的律师提供帮助。详情请咨询相关律师。
  
  
  
总结:漏诊是不是医疗过错案例有哪些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期限多长时间?
      一、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期限多长时间?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期限为一个月左右,具体的时间如下: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


·公司股权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是什么?
      公司股权遗产继承顺序及比例是什么?我国《继承法》第10条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


·根据刑法规定送两千储值卡算行贿?
      一、根据刑法规定送两千储值卡算行贿?根据刑法规定送两千储值卡算行贿,但是前提必须是为了获取一些非法的利益,而且对象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是向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各种名义的回扣、手......


·老人立好遗嘱更改要收费吗 一、老人立好遗嘱更改要收费吗?
      老人立好遗嘱更改要收费吗一、老人立好遗嘱更改要收费吗?遗嘱更改不收费,老人自己就可以更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


·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应该怎么备案?
      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应该怎么备案???????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应该怎么备案?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流程1、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现代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夫妻之间存在很多危机,当然这里面有很多关于金钱的问题,金钱是人生活最离不开的东西,他改变了很多人与人之间的的关系,也拉近了很多人的关系,这里面夫妻的关系最......


漏诊是不是医疗过错案例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