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的收益大约是多少?
私募基金的收益大约是多少?一、私募基金的收益大约是多少? ? ? ? ? 根据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模式的确定依据的探讨,目前PE行业基本上形成了以优先返还出资人全部出资和优先收益——GP激励——按比例分配为顺序的收益分配模式。具体为:将投资退出的资金按照出资比例将出资优先返还给全部出资人,并按照8%年化复利优先向投资人分配(该分配原则系考虑资金占用的利息,简称资金占用费),以实现全部投资人出资的保值。然后,按照“追赶条款”,以在满足LP投资保值的基础上,对GP进行激励。即,将对投资人的优先分配后的剩余部分全部向GP分配或按比例在GP和全部投资人之间分配,直到GP所分部分与全部投资人累计所分部分的比例为1:4。然后,在这个分配基础上还有剩余的,就直接按照GP分配百分之二十,全部投资人分配百分之八十比例进行最后一轮分配。必须说明的是,“追赶条款”的设计目的是对GP进行有效的激励,为了充分实现该条款的目的,一般情况下,LP与GP在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百之间确定追赶比例。即如果确定百分之百的追赶比例,那么就意味着,投资人按照8%年化复利优先分配后,将暂停分配,剩余部分将全部用于向GP分配,一直到GP所分部分与全部投资人累计所分部分的比例为1:4;如果追赶比例小于百分之百的,那么,投资人按照8%年化复利优先分配后的剩余部分将按照比例在GP和全部投资人之间同时进行分配,一直到GP所分部分与全部投资人累计所分部分的比例为1:4。可见,如果GP未能给基金创造足够的收益,且不按照百分之百的追赶比例分配的话,GP将获得少于投资收益百分之二十的分配,为实现更多的分配,GP须提高投资和运作基金的管理能力,这就起到了激励作用。二、私募基金的定义: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投资者可能会投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权投资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标公司。私人股权投资可以分为以下种类:杠杆收购、风险投资、成长资本、天使投资和夹层融资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一般会控制所投资公司的管理,而且经常会引进新的管理团队以使公司价值提升。
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方式是股权投资,即通过增资扩股或股份转让的方式,获得非上市公司股份,并通过股份增值转让获利。三、私募基金的特点包括:1、股权投资的收益十分丰厚。与债权投资获得投入资本若干百分点的利息收益不同,股权投资以出资比例获取公司收益的分红,一旦被投资公司成功上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获利可能是几倍或几十倍。2、股权投资伴随着高风险。股权投资通常需要经历若干年的投资周期,而因为投资于发展期或成长期的企业,被投资企业的发展本身有很大风险,如果被投资企业最后以破产惨淡收场,私募股权基金也可能血本无归。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模式的确定依据: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其中,GP是一般为基金管理公司,拥有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主要提供基金的投资和运作管理,并提供较小的出资。而LP提供绝大部分的资金,且一般情况下并不参与基金的投资和运作管理。从盈利点看,GP主要通过提供良好的投资管理和决策,实现基金的盈利基础上,获得投资报酬;而LP则通过提供资金获得投资回报(保值和增值)。因此,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模式的确定依据就是集中在:如何将GP和LP的利益有效捆绑在一起、如何对GP进行有效激励、如何实现投资人资金保值增值愿望。通过上文,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私募基金的收益大约是多少?这个问题比较难有一个笼统的回答,根据投资者选择的不同私募基金其收益也不同。而且收益不一定是正增长的,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无论盈亏,账户持有人都必须负责。投资者需谨慎而行,量力而为。
总结:私募基金的收益大约是多少?一、私募基金的收益大约是多少?????根据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模式的确定依据的探讨,目前PE行业基本上形成了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汽车年检过期怎么处罚
年检过期的处罚:1.未按时参加年审的车辆不得上路;2.未按时年审上路车辆记3分、200元的罚款;3.未参加年检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需要负全部或主要责任,保险公司不赔;4.未按时参加年审上......
·自书遗嘱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自书遗嘱有效的条件是什么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2、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
·个人申请专利流程
专利具有其代表性,它不仅记载着专利者的发明创造成果,而且,它是在特定时期产生的规定内的法律状态,其创造者以及其发明的创造产品只有经过该创造者的同意才可继续实施,在未经创造者的准许下......
·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有什么人
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有什么人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1)劳动者,应是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某些特殊行业(如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
·在哪些情况下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合法
工作过程中,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可以说是不可避免的,甚至有的时候员工还会自己主动加班。但只有在前一种情况下,单位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不过为保护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我国法律中对单位安排员......
·犯罪嫌疑人举报同案犯算立功吗?
犯罪嫌疑人举报同案犯算立功吗?一、犯罪嫌疑人举报同案犯算立功吗?犯罪嫌疑人举报同案犯不一定算立功,具体的情形如下:1、检举揭发同案犯所犯的与本人为同一犯罪行为的,不构成立功。2......
私募基金的收益大约是多少?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