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是夫妻无法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的话,虽然不能协议离婚,但此时还有可能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根据我国《婚姻法》中的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是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那到底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或法院调解和好、原告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不能提起离婚诉讼。对于原离婚诉讼的被告,则不受此限。
  
  (3)现役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非现役军人一方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二、哪些情形适用诉讼离婚?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
  
  (3)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对于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合意离婚,如果当事人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进行离婚登记的,也可以适用诉讼离婚。
  
  三、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9)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3)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5)被诉方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故不到庭,且没有提出书面答辩意见,经依法缺席开庭审理,请求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判决离婚。
  
  虽然,很多时候我们将诉讼离婚看作是协议离婚的兜底方式,在出于对婚姻关系的保护,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法律要求当事人也是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能暂时无法解除婚姻关系。
  
  
总结:是夫妻无法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的话,虽然不能协议离婚,但此时还有可能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根据我国《婚姻法》中的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驾驶执照年审申领规定是什么
      驾驶执照年审申领规定是什么考试通过获得机动车驾驶证后,我们还需要每年对车辆和驾照进行年审,这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如果没有进行的话自身是无法继续对车辆进行驾驶无法驾驶车辆的,但是对于驾......


·离婚时双方都不想抚养子女该怎么办?
      离婚时双方都不想抚养子女该怎么办?1、抚养义务可以放弃吗?(1)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承担抚养义务。(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作为生活保......


·最高人民法院侵害名誉权有哪些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侵害名誉权有哪些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九条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若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没经过法院单位能自动解除合同吗?
      没经过法院单位能自动解除合同吗?一、没经过法院单位能自动解除合同吗没有经过法院,单位当然可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但行使解除权必须符合相关的《劳动合同法》,不然劳动者可以向仲裁机构......


·一天的加班费怎么算?
      最近有人在咨询我们一天的加班费怎么算。但其实这里的一天是很模糊的,究竟是指加班加了一天呢,还是指在某天加班。值得注意的是,劳动者若需要索要加班费的话,那必须是在单位安排加班的情况下......


·一、国家工伤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
      一、国家工伤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