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是夫妻无法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的话,虽然不能协议离婚,但此时还有可能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根据我国《婚姻法》中的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是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那到底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或法院调解和好、原告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不能提起离婚诉讼。对于原离婚诉讼的被告,则不受此限。
  
  (3)现役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非现役军人一方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二、哪些情形适用诉讼离婚?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
  
  (3)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对于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合意离婚,如果当事人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进行离婚登记的,也可以适用诉讼离婚。
  
  三、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9)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3)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5)被诉方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故不到庭,且没有提出书面答辩意见,经依法缺席开庭审理,请求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判决离婚。
  
  虽然,很多时候我们将诉讼离婚看作是协议离婚的兜底方式,在出于对婚姻关系的保护,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法律要求当事人也是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能暂时无法解除婚姻关系。
  
  
总结:是夫妻无法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的话,虽然不能协议离婚,但此时还有可能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根据我国《婚姻法》中的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口头遗嘱应有几个见证人
      口头遗嘱应有几个见证人一、口头遗嘱应有几个见证人?口头遗嘱应有2位以上见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法院查封房产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诉讼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法院查封当事人房产的情况,此时法院进行房产的查封,自然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的,同时也是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那您知道法院查封房产的程序是怎样的吗?详细内容请......


·故意伤害罪重伤九级判几年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故意伤害罪轻伤的,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所......


·职务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职务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一、职务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如果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5000元以上,则可以进行立案,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但情节较重的(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


·事故车拖走后与当地交警部门联系
      事故车拖走后与当地交警部门联系,按事故认定分摊责任后缴纳停车费,提走事故车及时维修。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证据。根据......


·当兵的欠钱不还怎么办?
      当兵的欠钱不还怎么办?一、当兵的欠钱不还怎么办?当事人可以先协商,约定分期偿还,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


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