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证人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证人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当事人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只要知道案件情况的,就可以作为证人。
  
  一、基本要求
  
  1、证明的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健康状况相适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3条,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2、证人能够客观陈述亲身感知的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7条规定,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用其他表达方式作证。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
  
  二、作证的形式
  
  1、书面证言或视听资料或双向视听传播技术手段
  
  《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6条对“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作了具体规定,是指(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以上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
  
  2、出庭作证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涉及证人出庭作证具体操作程序的规定有3条(分别是第54条第一、二款,第55条,第58条)。具体程序是:
  
  (1)、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2)、人民法院准许的,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承担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3)、证人出庭后、作证前,审判人员要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
  
  (4)、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我国民事诉讼证人的规定学习到此,您应当对于证人有了新的更为规范的认识。首先,并非任何人都具备当证人的条件,证人必须在认知上没有障碍,否则其提供的证词效果可能反而适得其反。再者,如果我们知道案件的内容,是有义务进行作证的,这不仅是道德的呼唤,更是法律的要求。总而言之,证人二字十分严肃。
  
  
总结:民事诉讼证人的规定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当事人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只要知道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上海市高温费是怎么发的?
      最近几年,上海市夏天高温天气越来越多,给那些在户外工作的快递员带来了不小麻烦。按照上海市规定,快递企业需要为快递员发放一笔高温补贴费,尽管这笔钱不是很多,但是也好歹是一项福利待遇。......


·一、如果不满18人算童工吗?
      一、如果不满18人算童工吗未满18岁的不一定算童工,只有未满16岁才属于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禁止......


·孩子是享有继承权的
      孩子是享有继承权的,所以说以我国的法律法规有这样规定的公民是有继承财产的权利的,当然也有着放弃财产的一个权利,如果在由于一些情况或者是一些原因的时候,我们要放弃财产继承权的时候,那......


·公安机关监视居住满6个月怎么办?
      公安机关监视居住满6个月怎么办?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


·犯罪人员拘留到37才报批捕吗
      一、犯罪人员拘留到37才报批捕吗不一定。1、刑事拘留转逮捕的最长期限是37日,这是不全面的认识。不同的案件,转逮捕的最长期限不同(分别是14日、17日、37日),具有三种特定情形的转逮捕期限才是......


·2023劳务工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务工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劳务工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劳务工辞退赔偿标准是严格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47条的规定,按照每工作满一年的时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报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


民事诉讼证人的规定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